印州商場槍案3死2傷 槍手遭「合法持槍男」擊斃

印地安納州格林伍德警察局(Greenworld Police Department)18日指出,印地安納波里斯(Indianapolis)郊區購物中心17日晚發生的槍擊案,是一名20歲槍手朝購物中心內群眾開槍,導致三人死亡,二人受傷;一名正在逛街的攜槍者則開槍擊斃槍手。槍手最近遭到逼遷,生活面臨變動。

格林伍德警察局局長伊森(Jim Ison)18日在記者會上說,格林伍德公園購物中心(Greenwood Park Mall)17日晚間接近打烊時分,住在格林伍德的20歲居民薩普爾曼(Jonathan Sapirman)從洗手間走出來之後便朝群眾開槍。

伊森指出,薩普爾曼持續開槍,直到被來自格林伍德南部城市塞莫爾(Seymour)的22歲狄肯(Elisjsha Dicken)開槍擊斃。狄肯當時跟女友在購物中心裡逛街。伊森說,狄肯迅速行動非常英勇。

伊森說:「如果不是這位有責任感的攜武公民,昨天晚間恐怕有更多人喪生。」伊森表示,警方仍在調查槍手犯案動機。

印州強生郡(Johnson County)與馬里昂郡(Marion County)法醫辦公室指出,槍擊案死者當中有一對來自印地安納波里斯的夫妻,56歲的皮納達(Pedro Pineda)及37歲羅莎‧皮納達(Rosa Mirian Rivera de Pineda),另外一名死者是同樣來自印地安納波里斯的30歲男子高梅茲(Victor Gomez)。

警方指出,一名婦人及一名12歲女孩遭子彈碎片擊中受傷。

雖然警方指出狄肯是合法攜槍,但格林伍德公園購物中心則禁止民眾攜槍進入。購物中心18日發表聲明哀悼受害者,並稱讚狄肯的「英勇行動」。聲明中並未提到購物中心禁止民眾攜槍入內的規定。

截至今年7月1日為止,印州法律允許18歲以上居民攜槍進出公共場所,除非當事人被下令禁止在公共場所攜槍,例如重罪前科犯、則被發布禁制令(restraining order)或遭法院裁定患有危險心理疾病者;共和黨居多數的印州州議會在州法當中保留條款,允許私人業者訂定禁止攜槍進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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