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婦離婚獲准 因家中沒廁所

印度一名婦人以丈夫不願在家裡蓋一個廁所為由,訴請離婚,法院裁准。

印度法律對離婚的規定非常嚴格,通常只有嚴重家暴以及受虐,才符合離婚條件,那名二十多歲的婦人,結婚五年來,都被迫在住家附近的野地上解決,因為白天不方便,她經常得憋一整天,等天黑後才能解放,法官認為這已經構成虐待。本案當事人兩年前就訴請離婚。

法官在判決書中寫,很多人花錢買煙、買酒、買手機,卻不願意花點錢,讓家人生活得更有尊嚴。

印度鄉下有很多住家沒有自用廁所,莫迪政府希望能在2019年以前,達成讓家家有廁所的目標,這項政策遭遇到一些反抗,有些民眾,即使家裡蓋了廁所,還是喜歡野放,去年的一項調查發現,印度還是有大約一半人口不用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