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追稅 李嘉誠老神在在

工商時報【吳瑞達╱綜合報導】 香港富豪李嘉誠家族在10年前出售旗下印度移動通信業務的股權,10年後,遭到印度政府追繳該交易案的資本利得稅款、利息及罰款,合計約392億港元。長和集團指出,該交易案收稅是違反國際法律原則,同時,對該公司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澎湃新聞報導,8月28日晚間,李嘉誠旗下長江和記實業(長和)公告,今年2月和8月,公司關係子企業和記電訊國際公司,收到印度稅務局的評稅令及罰款令,向和記電訊追收合計3,223億印度盧比(約392億港元)金額。 公告顯示,2016年11月,該公司曾接到印度稅務局的草擬評稅令,主要針對和電國際1項出售股權的獲利。 報導指出,這項稅令,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全球第2大行動通訊企業英國沃達豐集團,收購和記黃埔(現屬長和)旗下印度移動通信業務的股權,至今已有10年之久。 雖然沃達豐表示,由於這筆交易,是在海外進行,因此無需向印度政府繳稅,但印度當局一直試圖收稅,因為交易涉及印度資產。 10年前,收購交易進行時,和電國際仍是1家上市公司,上述收購案完成後,和電國際已被私有化並已終止業務運作,自身及其附屬公司在印度並無任何業務。 今年2月,和電國際收到印度稅務當局的評稅令,再次指向上述股權交易的資本收益之稅項,約790億印度盧比(約96億港元),另外,追加資本收益稅之總利息,約1,643億印度盧比(約200億港元)。 今年8月,和電國際又收到印度稅務當局的罰款令,有關資本收益稅罰款,約790億印度盧比(港幣96億元)。 資本利得稅項、利息及罰款,合計為3,223億印度盧比(約392億港元)。 和電國際取得的法律意見指出,印度稅務局按追補法例的基準,發出上述徵稅法令,推翻印度最高法院的裁決,屬於違反國際法律。 因此,和電國際認為,印度當局不可能有效的對和電國際徵收上述稅項,長和表示,上述法令不會對該公司的財政狀況或經營業績,構成任何影響。 長和股價昨跌0.6%,收報100.2港元。恆生指數昨跌0.35%,收27,765.0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