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快篩引議論 食藥署:有效期限內都可使用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全臺逾4500家藥局可領總計1000萬劑COVID-19免費快篩,其中8成在6月底前到期,是否影響效益引發議論。衛服部食藥署今(8)日指出,即期就是還未過期,只要在有效期限內,都可正常使用,若過期就建議丟棄。

疾管署與藥師公會全聯會合作,於全臺4500多家健保特約藥局免費提供總計1000萬劑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其中8成在6月底前到期。措施推出後,有社區藥局藥師反映,民眾的領取意願低,擔憂發不完。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日在「食藥安全管理說明」記者會中說明,廠商在決定產品效期時,都會進行安性性測試,廠商通常會採取保險作法,在真正效期前,選擇一個安全的有效期限。

王德原強調,過了效期後的數據無從得知,究竟是一天、一週或是半年,並沒人知道,在這種情況下,呼籲民眾拿到快篩產品,務必要確認是否在產品有效期限內,若過期就建議以一般廢棄物方式丟棄。

至於現行快篩產品對新興變異株的效益。王德原指出,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統計,最近流行為JN.1病毒株,即便是疾管署在疫情記者會中提到的KP.2,都是衍生自XBB.1,而XBB.1來自Omicron,換言之,整個都是Omicron家族。而目前的病毒株變異都是發生S蛋白上,快篩設計是針對N蛋白,這些變異株從最早期原始株到現在Omicron,在N蛋白結構上幾乎未變,現行核准COVID-19試劑在偵測上,都不會產生問題。

免費快篩約8成在6月底前就到期,食藥署指出,只要在有效期限內都可正常使用,若過期就建議丟棄。(記者吳典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