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立委要求將「總統府建築」列不義遺址 文化部長沒點頭

林倩綺質疑,民進黨政府提出的「不義遺址」只片面的切割國民政府時代的威權統治,卻忽略清朝、荷蘭人、日本人統治台灣,壓迫原住民的歷史,是片面選擇的轉型正義,建議將總統府建築物也列入不義遺址。(圖/報系資料照)
林倩綺質疑,民進黨政府提出的「不義遺址」只片面的切割國民政府時代的威權統治,卻忽略清朝、荷蘭人、日本人統治台灣,壓迫原住民的歷史,是片面選擇的轉型正義,建議將總統府建築物也列入不義遺址。(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行政院在今年七月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送立院審查,在野黨則質疑該條例疑似是已經在2022年解編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的延伸,似有意讓當年促轉會人馬轉進政府部門,引發關切。但就在朝野爭辯不休的同時,原住民林倩綺則質疑,不論是轉型正義或者不義遺址的討論,原住民族的歷史創傷,似乎都沒有得到民進黨政府應有的正視,她批評,現行不義遺址的定義不僅狹隘,甚至刻意排除早期原住民族遭壓迫的歷史,「這不是檢視歷史應有的加法態度(藉真實歷史累積,讓後人引以為鑑),難以讓台灣實踐真正的轉型正義」。

林倩綺指出現行「不義遺址」定義,僅涵蓋1945年後的威權統治,對於更早的殖民壓迫歷史完全排除,要求政府應當重新定義「不義遺址」,將荷蘭、清朝、日本殖民統治及國民政府時期的各種歷史壓迫完整納入,實現真正的轉型正義。她強調,日治時期殖民政權在總督府內決策,甚至在霧社事件中動用毒氣攻擊原住民,釀成大量死亡。然而,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建築)作為日治時期最高統治機構的象徵,卻未被列入「不義遺址」,這樣豈不是選擇性的記憶,刻意塑造片面的歷史視角?

不知道是否擔心總統府若被列入「不義遺址」,將再度勾起日本殖民台灣時期功過的論辯、影響台日友好關係,文化部長李遠答詢時僅表示,如果不義遺址條例完成立法,政府會依法律將符合條件的建築物列名不義遺址,至於林倩綺質疑的不義對待原住民事件,每一件都已經被拍為電影,李遠並沒有針對是否將總統府也列入不義遺址做回應。

林倩綺在質詢時質疑,民進黨政府是否將台灣遭殖民壓迫的不堪歷史,選擇性遺忘?因為現行「不義遺址」僅涵蓋1945年後的威權統治,對於更早的殖民壓迫歷史完全排除。事實上,台灣原住民族從1624年荷蘭人建立熱蘭遮城以來,就經歷了持續的殖民剝削,包括被課以重稅、強制勞役,還遭到軍事鎮壓。她質問,這些壓迫難道不應該被列入『不義』的範疇?若只選擇紀錄威權時期,是否在淡化外來勢力的殖民壓迫,讓原住民族的歷史創傷被二度遺忘?

林倩綺進一步指出,清朝在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實施的「開山撫蕃」政策,以及日治時期的「太魯閣戰爭」與「霧社事件」,皆為原住民族長期遭受的壓迫事件。尤其在日治時期,殖民政權在總督府內決策,甚至在霧社事件中動用毒氣攻擊原住民,釀成大量死亡。然而,台灣總督府(現總統府)作為日治時期最高統治機構的象徵,卻未被列入「不義遺址」,「這樣的選擇性記憶,是否在塑造片面的歷史視角?」。

林倩綺委員提出,為避免「不義遺址」的名稱導致社會對立,他主張應考慮更名為「人權事件紀念場域」,並將荷蘭、清朝、日本及國民政府的歷史壓迫納入範疇。因為,「唯有涵蓋所有族群的歷史創傷,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她強調,尤其部份曾經發生歷史地點的建築物產權已經為私人所有,應重視私人產權人的立場,避免產權人因遺址標籤遭到不必要的情感傷害。

她也再次強調,史觀應該是加法,轉型正義不應是選擇性地紀錄特定時期的創傷,並忽略其他歷史創傷。尤其是加害者絕對不應決定歷史的範疇,不能將轉型正義淪為選擇性的正義,強烈呼籲文化部重新考量「不義遺址」的定義,並再思考名稱,讓歷史回歸真相,更加客觀、全面的方式面對台灣各族群的歷史創傷,實現真正的族群和解。她在質詢最後,並以阿美族語重申:「Ci:ma hakiya ? misawili’ay to Yen-cu-min hatiniay a lafin,a:fas sanay itini kaitiraan no to’as saheto o misawili’ay. (誰才是不義的一方?任何對原住民族的剝奪、不公不義,不分時代、不分時期,皆是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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