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擄人撕票案逃亡20年落網 無期徒刑定讞

▲犯下擄人勒贖殺人撕票的「八號分機」在逃重犯巫秋標,去年在高雄鳳山落網,最後遭判無期徒刑(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犯下擄人勒贖殺人撕票的「八號分機」在逃重犯巫秋標,去年在高雄鳳山落網,最後遭判無期徒刑(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被刑事局列為「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名單的55歲殺人查緝逃犯巫秋標,因21年前結夥犯下擄人撕票案,案發後逃亡20年,直到去年才在高雄落網,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依擄人勒贖而故意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主謀蔡峯宗在高雄市的租屋處經營公司,販賣太陽能熱水器等產品。2001年,蔡因急需資金周轉,獲悉李姓鄰居及其子家境富裕,於是找來巫秋標等人商議綁架事宜,並多次駕車跟蹤李的兒子。

2002年2月21日,由同夥吳榮福搭載蔡峯宗、巫秋標、李德榮埋伏在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附近,當天上午9時許,見李男兒子的車出現,吳榮福即駕車碰撞,製造假車禍,並趁李下車理論時,將李推入車後座擄走並搜刮李身上的提款卡,逼問密碼、強破李用手機聯繫父親交付1500萬元贖金。

期間,吳榮福先用提款卡領出1萬5000元現金,但李家最後只籌到10萬元,巫男聽到後在電話中怒回「(10萬元)留著辦後事啦」並掛斷,眾人將肉票綁到台南山區某木造工寮,將李連同車一起點燃,李被活活燒死。

警成立專案小組,陸續逮補李德榮、蔡峯宗、吳榮福;蔡峯宗、吳榮福遭判無期徒刑定讞,點火燒死肉票的李德榮判處死刑定讞,現關在台南看守所。

巫秋標犯後逃亡遭通緝,直到2022年4月13日在高雄市被緝獲。一、二審依擄人勒贖而故意殺人、結夥三人以上強盜等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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