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城鄉補助 台南等8縣市獲選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環保署今天公布107年營造友善城鄉獲選補助縣市,包含台南市、新北市、屏東縣、台中市、台東縣、高雄市、新竹市、彰化縣8縣市,可獲得補助新台幣2000萬元。
為了加強完成友善城鄉環境基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營造友善城鄉環境」推動單位遴選,從轄內各鄉鎮市選拔,進而推舉優秀單位參加遴選,遴選出107年友善城鄉推動單位。
環保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獲補助縣市,分為「拔尖級」以及「精進級」推動單位,拔尖級包含台南市、新北市、屏東縣、台中市、台東縣、高雄市、新竹市及彰化縣,各補助2000萬;「精進級」推動單位包含嘉義縣、嘉義市、花蓮縣、南投縣、苗栗縣、澎湖縣及金門縣,各補助1000萬。
另外,由於部分縣市提出的規劃書有創意及亮點獲得委員青睞,故增額4個入選推動單位,包含基隆市、新竹縣、桃園市、雲林縣。
環保署指出,希望獲補助的縣市能夠藉由補助的經費,展現「營造環境優質化,友善城鄉創新機」的意象,並強化「公廁管理潔淨化」指標,為民眾建設友善且具在地特色的宜居寧適環境。10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