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共事業壟斷 陸祭最強監管

旺報【記者許昌平╱綜合報導】 大陸對於電力、天然氣、鐵路客運,以及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壟斷事業的價格監管有了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大陸國家發改委最新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壟斷行業價格監管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到2020年,對相關公共事業,將要設立規範而透明的政府定價制度。 大陸從2008年實施《反壟斷法》,對於軟體、汽車、食品等多個行業及企業都進行過調查,最近一起著名的例子,是台灣半導體封裝測試的日月光、矽品合併一案,就受到大陸商務部基於《反壟斷法》的嚴格審查。 陸價格改革關鍵環節 不過,《反壟斷法》第7條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也就是將把電信、航空、郵政、菸草、能源、電力、水、氣、公共服務等眾多公有事業排除在《反壟斷法》的限制主體之外。 因此,最新公布的《意見》就是希望對這些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和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行業進行有效監管。《意見》提及的監管壟斷性行業,包括電力、天然氣、鐵路客運,以及居民用水與供氣供熱等,在這些領域加快建立健全成本監管與審核辦法,以及價格形成機制,規範這些壟斷行業的收費,降低企業成本,提高企業效率。 減少政策性交叉補貼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資訊部研究員景春梅指出,壟斷行業價格是大陸價格改革的關鍵環節。明確壟斷行業價格監管「路線圖」和「時間表」,將推動價格改革步伐更快、更精準。 根據《意見》,電力方面,要改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制度,以及在2018年完成跨省跨區輸電工程與區域電網輸電價格改革,同時逐步減少政策性交叉補貼。另外,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也同樣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各環節的定價辦法與成本審核辦法。 至於在鐵路客運方面,大陸官方則規畫則要在2017年底完成成本監管與審核工作,目標是逐步建立以列車運行速和等級為基礎的票價分級體系。 最後,大陸也將會清理規範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取消違規不合理收費,推動降低偏高收費標準。具備競爭條件的收費專案,一律放開由市場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