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中天新聞台回來 前後任NCC委員對壘

國民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後,旺中集團透過友好立委要修法,讓中天新聞台回來,這引起各界很大回應。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由董事長、前NCC委員洪貞伶自己走上街頭,響應6/19青鳥重返立院,主打反對國會濫權黑手再伸進媒體圈。這次國民黨的提案,也是前NCC委員翁曉玲主導,獲得55位國民黨與民眾黨的連署,這形成前後任NCC委員對壘。

媒觀在一篇名為,「中天復辟」修法,開闢快速通關?媒觀反對國會濫權黑手再伸進媒體圈的聲明中不斷強調,這不是改革的號角響起,是失速的木馬正在屠城!

媒觀的聲明中說,挾「改革」、「民意」的正義之名,實質上「胡亂擴權」、「毀憲亂政」的荒唐修法行動,已經燒向媒體圈!過去公民社會努力幾十年,好不容易促成的「黨政軍退出媒體」、「反對媒體壟斷、紅媒滲透」、「強化傳播監管機構獨立性」等一連串媒體改革成果,恐被藍白立委聯手的暴力多數,一一拆解鬆綁。

藍白立委恐又將聯手,讓中天可以復台、頒給新聞台「萬年執照」、取消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處罰條款」,甚至不管大法官早做出釋字613號指出「NCC政黨比例制」違憲的事實,強硬推動修法。這些舉動視憲法於無物,更是希望透過架空NCC的管制,幫政治力與經濟力敞開大門,戕害得來不易的新聞自由。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5年來,致力強化民間媒體監督力量、推動完善的媒體政策以強韌第四權監督角色,如今國民黨立委提出的修法草案,將讓台灣媒體改革走上回頭路,抹滅台灣媒體改革運動多年累積的成果。媒觀非常擔心,在藍白立委結盟的暴力多數下,這些沒有社會溝通共識,缺乏完善配套措施的法案,會像國會擴權法案一樣,強行通過,最終深深傷害台灣難能可貴的民主體制,以及真正堅信言論自由,想要捍衛新聞自由的公民社會。

於是,2024年6月19日(三),媒觀呼應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公民組織的號召,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少盟)、台灣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新台灣和平基金會等長期關注「媒體改革」的NGO夥伴一起提出訴求。媒觀四項訴求如下:

一、反對因人設事的「中天復辟」條款

此舉非但毀棄法律原則,更架空行政處分作用,旺中集團旗下中天新聞長年罔顧新聞專業,不僅全民有目共睹,更引發反媒體壟斷、反紅媒運動等公民示威行動。國民黨立委以不成比例的方式修改法律,企圖復辟中天,將造成市場競爭秩序大亂,言論也將更加極化。

二、反對新聞台「萬年執照」修法

廣電媒體受到主管機關管理,在英、美等各民主國家皆是如此;而新聞台表現之好壞,更直接涉及民主監督及發展的重要機制,不可不慎。過去已有許多研究或實例證實,廣電市場並非真正「自由競爭」,缺乏管制架構的結果,將罔顧「閱聽人權益」,甚至讓政治力量能披著資本外衣,上下其手。

三、反對刪除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

國⺠黨提案刪除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的罰則,確有法理與判例依據,但實質上「缺乏任何修法配套措施」,將讓黨政軍條款只有宣示作用。如此一來,未來黨政軍投資干涉媒體,將無法可管。

四、反對NCC委員「改由政黨比例制」選任

大法官早在2006年提出釋字613號就明確指出,以立法院政黨比例來選任NCC委員,「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如今,國民黨立委的修法提案,卻想直接挑戰大法官之憲法解釋,豈有此理?

朝野國會改革五法5月底引發公民群眾運動,但藍白不為所動,仍繼續二、三讀過關。接下來,藍白如再聯手,有可能讓中天新聞台復活?藍白立委連署提出的廣播電視修正法案,又被稱為「中天法案」,即將審查。這次國民黨的提案,也是前NCC委員翁曉玲主導,獲得55位國民黨與民眾黨的連署,但如表決,要超過57票半數,還差兩票。

不過,也有立委助理發現其中前後條文自相矛盾,更坐實了藍白只為中天一家電視台而修法。

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5月中連署,提出修正廣播電視法條文。根據立法院相關人士說,這法案如果通過,與新聞台有關有兩個重點,其一為新聞台執照永久有效;第二,新聞台如果因換照未過關興訟,打官司期間,執照仍有效。這位人士說,這分明就是「中天新聞台復台條款」,因為那麼多新聞台,只有中天執照換照未過關,且正在二審官司。

一位立委助理分析,修正條文內提到「執照遭註銷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本條修正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這條文如果通過,2020年底換照未過關,正在與NCC打官司的中天新聞台,就等同自動恢復執照。

但立法院相關人士表示,這修法案其實是前後矛盾。條文先說要將新聞台執照改為永久有效;但後面條文又說,廢照後打官司期間,執照仍有效。他觀察表示,廣電法第19條說如果因為不給換照的話,打訴訟期間,執照繼續有效;既然新聞頻道不用換照,那就不會有因為「不換照處分產生的訴訟」,所以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