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林伯翰!新勝、新光實業聯合聲明「親痛仇快」追究法律責任

台新金(2887)與新光金(2888)「新新併」還未拍板定案,背後大股東、董事「開撕」!針對新光金創始三大股東家族長孫林伯翰「背信」刑事告發,新勝、台灣新光實業今(28)日下午發表共同聯合聲明,發布四大澄清,並指林伯翰其是「惡意不實指控」,私心干擾新光金股東臨時會,公司將對林伯翰先生刻意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濫用訴訟之行為提起必要之法律追究,以正視聽。

反擊林伯翰!新勝、新光實業發4點聯合聲明「親痛仇快」追究法律責任。圖/新光金提供
反擊林伯翰!新勝、新光實業發4點聯合聲明「親痛仇快」追究法律責任。圖/新光金提供

新光金創始三大股東家族之一林登山長孫、大台北寬頻董座林伯翰昨(27日)發出刑事告訴告發狀,並指控台新金董座吳東亮妻子彭雪芬,以及新光金控現任董事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等人涉特別背信罪。

告發狀指出,彭雪芬未經新勝等公司董事會合法決議或授權,擅自挪用近1.3億元,大量收購新光金股東會委託書,藉此使洪士琪、魏寶生、林敦仁及吳東明等人當選新光金董事,為新新併鋪路。

告發狀指出,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尚未解決,吳東明及洪士琪在新光金今年4月26日董事會上提案重啟與台新金控合併可行性研究,有部分董事反對,新光金仍通過董事會決議,續行與台新金控合併案。

以下是新勝與新光實業的聯合聲明

聲明一、

本公司為維護投資權益,就 112 年新光金控股東會議案所為之委託書徵求,均依法令規定進行;而相關徵求程序及財務會計遵循,亦係經各該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合法決議通過,林伯翰先生對此知之甚詳並曾依法委派參與公司之決議,然竟惡意不實指控,趁機藉端滋事,大肆混淆視聽!

聲明二

新光金控經營團隊於 112 年 6 月全面改組後,經營績效不僅大幅提昇、甚且使新光金控市值增加數百億元,全體股東大幅受惠;相較前任林伯翰先生擔任新光金控董事期間,新光金控經營不善、股價長期低迷不振,更可明辨林伯翰先生刻意顛倒是非、倒果為因,並企圖假藉司法濫訟以掩飾其一己之私。

聲明三

本公司所支持之新經營團隊成員,均兢兢業業執行新光金控董事職務,實不容遭抹黑攻訐、甚至濫訴誣陷。林伯翰先生此舉僅係為阻撓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合併之私心,企圖對雙方即將舉行之股東臨時會造成不當干擾。相較於新光金控開大門、走大路,經過嚴謹評估程序及審慎合法的決議,將合意併購案提請股東會,以期全體股東得理性討論及抉擇,足證林伯翰先生之不實攻訐,顯為企圖干擾金融秩序,並影響全體股東權利之合法行使!

聲明四

林伯翰先生竟為一己之私,罔顧新光經營團隊前揭審慎所為之法定決議及所遵行之合法程序,惡意誣指,實有負新光創業先人之殷殷期盼。兩相對照以觀,林先生顯不思新光股東權益保障之永續經營、枉顧新光文化之歷史傳承,徒令親痛仇快,殊不可取!本公司將對林伯翰先生刻意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濫用訴訟之行為提起必要之法律追究,以正視聽。

新勝聲明稿
新勝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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