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核弄殘公投 無疑另類獨裁

中選會同意核四啟封公投將於2021年8月28日投票,但監委卻宣稱中選會未辦理聽證,即通過公投案決議有所怠職。圖為台電核四廠(龍門電廠)。(本報資料照片)
中選會同意核四啟封公投將於2021年8月28日投票,但監委卻宣稱中選會未辦理聽證,即通過公投案決議有所怠職。圖為台電核四廠(龍門電廠)。(本報資料照片)

中選會同意核四啟封公投將於2021年8月28日投票,但監委卻宣稱中選會未辦理聽證,即通過公投案決議有所怠職。事實上《公投法》並沒有強制中選會在通過所有公投提案前,都須舉行聽證會,監委干涉中選會的決定,明顯越權。

在2018年底,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提出「以核養綠」公投,獲59%同意票,可說是高票過關,卻遭民進黨政府「玩弄」,經濟部雖照公投主文要求,刪除電業法「2025達成非核家園」的規定,但未確保2025後還有核電可用,實質上等於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

黃士修因此再提公投,明示這就是「核四啟封」公投,訴求民意支持,避免民進黨政府再玩文字遊戲。根據《公投法》內容與中選會官網公布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流程圖,中選會只在審議以下6種類型公投提案時,一定要先辦理聽證會,包括提案並非公投法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提案主文或理由書有問題、提案不符一案一事項規範、提案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公告公投結果後2年內又有同事項提出、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等。除此之外,並未強制規定須先舉行聽證會。

民進黨一貫反核,但既然我們有公投制度,就應該尊重人民依法以直接民主方式做出的決定,田秋菫等民進黨提名監委竟為阻擋核四啟封公投,不惜干涉獨立機關運作,是對反核主張沒信心嗎?這已經不是民主,而是另類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