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非公民投票團體 控告屋崙市府

舊金山高等法院裁定,舊金山2016年公投法案允許非公民投票,法案內容違反憲法。屋崙與聖荷西反對非公民投票集團亦準備採取類似法律行動。

舊金山選民2016年投票通過非公民有權參與學區委員選舉。舊金山市議會2021年投票通過延長此項2016年公投決定。然而保守派非營利組織「美國公義基金會」(the United States Justice Foundation)與「加州公共政策基金會」(the California Public Policy Foundation)對公投決定提出法律控訴,指出公投法內容違反憲法。

舊金山高等法院法官烏爾梅(Richard B. Ulmer)於7月29日裁定授予非公民投票違反憲法。他指出,根據加州憲法,18歲以上的美國公民享有投票權,且加州選舉法規規定,投票民眾必須是美國公民。

美國公義基金會與加州公共政策基金會上周對屋崙市府提訴,要求屋崙不可於今年11月普選時,提出非公民投票權公投法案。

屋崙市府律師派克(Barbara J. Parker)表示,屋崙市府已收到法院通知,然不願作出任何評論。屋崙市議員卡爾布(Dan Kalb)指出,這項控訴案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因為公投法內容只讓市府操作非公民投票,並非直接授與非公民投票權。

聖荷西市議會今年元月投票讓非公民參與市區選舉的可行性,然並未決定於今年11月推出非公民投票公投提案。

控方律師拉西(James V. Lacy)表示,公民參與投票學區法案對亞裔、西語裔、白人有利。因為這三種族裔非公民比率偏高。然而這項法案對非洲裔不利,而非洲裔占屋崙居民比例4/1。然而屋崙市議員卡爾布指出,屋崙地區非公民非洲裔人數相當多。

主張支持法案社區代表,華美權益促進會(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發言人顏欣(音譯,Sin Yen)表示,加州聖塔安納(Santa Ana)、紐約、波士頓、芝加哥亦展開非公民投票活動。屋崙於1926年前曾推行過非公民投票法案。

推展非公民投票法案民眾指出,移民家長如有小孩在學校就讀,不能因為他們非公民身分,喪失管理學校的發聲權。根據統計,屋崙達到選舉年齡選民共有23萬人,其中非公民就占13萬人,他們包括亞裔、非洲裔、西語裔等。

卡爾布表示,18歲以下學生的家長或合法監護人,應當有權決定學校與學區的管理人,這是非常明顯的需求。反對民眾指出,他們並非反移民,然而如果非公民有投票權,這會影響到美國公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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