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大學生超過3百人 揭「無卡分期」聯手「詐騙」深入台灣校園真相

無卡分期詐騙橫掃校園,日前中部多個大專院校爆發無卡分期詐騙案,業務員以衝業績為由,誘惑大學生申辦無卡分期。(圖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去(2023)年10月底,逢甲大學、東海大學等中部多家大專院校爆發無卡分期詐騙案,造成中部數百名大學生陷入「無卡分期」債務糾紛,所幸台中市法制局介入校園調解,讓百名學生大幅降低還款壓力;但透過這個案例,也凸顯社會上目前的無卡分期交易型態亂象,融資公司也因沒有專責主管機關管理,越來越肆無忌憚。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接受《信傳媒》專訪時直接點出無卡分期的消費亂象,包括常見利率並未揭露透明、手續費不合理,甚至還可能暗藏高額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目前「無卡分期」的交易模式,是由店家推出產品後,同意讓消費者不需要透過信用卡就能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但無卡分期服務大多不是由店家直接提供,而是店家以債權轉讓方式移轉給融資公司,由融資公司先給付價金給店家,再向消費者收取分期款項,賺取利息。

大學生幫業務員衝業績,結果背上高額債務

回顧這一樁校園無卡分期借貸詐騙案,檢警追查,一家台中西屯區3C店家林姓老闆與林姓業務員涉有勾結,由業務員帶學生到通訊行申辦手機,以詐騙手段向融資公司詐得款項,也導致簽下無卡分期的學生,非但沒有拿到手機、筆電等3C產品,事後還遭到融資公司催債。

該案件起源於,這名林姓業務員向多名大學生拜託「衝業績」,慫恿學生只要申辦手機、筆電產品,並且簽立無卡分期合約,就能現賺千元佣金。

業務員透過話術向學生表示,學生申辦手機、筆電等3C產品後,日後該繳的分期付款款項將由他替學生繳納,因此簽訂無卡分期合約只是要幫他衝業績,甚至業務員還簽了本票給學生,強調自己日後若沒有繳納分期款項,學生可以拿本票去強制執行。因此學生並沒有拿到手機、筆電,商品而是由林姓業務員取得。

學生則聽信這名業務員的話,簽下無卡分期合約後,當融資公司去電詢問是否真的有購買此商品,學生也回覆有。而該事件之所以爆發,是因業務員並未繼續繳納分期款項,受害學生陸續接獲融資公司的催繳通知,才驚覺受騙;據了解,此案受害學生超過300位、合計未繳分期款項餘額約1700多萬元。

民間融資公司遊走灰色地帶

該案件自去(2023)年10月底案件爆發後,所幸台中市政府法制局11月初立即深入校園,協助學生進行法律諮詢,並且在今年邀集學生及相關業者就民事債務糾紛部分,召開多次調解會議。

據了解,學生與業者目前已達成和解,由通訊行支付大部分金額、融資公司稍微讓步降低還款金額;至於受害學生也有過失,必須支付一些金額,但比起先前應償還的款項已大幅降低,只是因三方簽訂保密條款,具體調解金額並未對外曝光。

曾擔任過檢察官、法官、律師的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局長李善植直言,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件早已不是首例,在無卡分期交易模式當中,分期付款服務是由融資公司提供,但目前中央並沒有主管機關可管融資公司,導致融資公司進行無卡分期交易時,經常遊走在灰色地帶。

李善植則以此次大學生無卡分期詐騙案為例,融資公司所提供的無卡分期契約當中,並沒有告知消費者使用分期後,分期利率究竟是多少;也沒有提供消費者無卡分期的書面文件,甚至在契約中會用很小的字體記載,當消費者無力償還時,必須支付高額違約金、遲延利息,甚至還可能隱藏雜七雜八等不合理的手續費。

無卡分期四大陷阱:利率不透明、手續費不合理、高額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李善植也說,目前融資公司對於使用無卡分期的消費者並沒有要求擔保、也不用徵信,因此一位大學生隨意就申辦10~30萬元的無卡分期契約,毫無節制;但反觀,銀行業屬於金管會監管,目前金管會規定,發卡銀行對於還在就學的大學生每人只能辦3張信用卡、且每張額度不得超過2萬元,也就是說,大學生用信用卡消費最多僅6萬元。這也凸顯出,在有無主管機關監管下,學生的信用額度差異很大。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呼籲,為了避免發生無卡分期金融風暴,希望中央重視這項風險,儘速訂定相關規範予以納管(圖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美容品、健身房、補習班都有「無卡分期」,高額消費糾紛頻傳

隨著無卡分期交易型態盛行,像是美容業者及健身中心賣課程、補習班賣套書等,都有業者使用無卡分期方式,讓消費者消費。

李善植舉例,像是地方上的美容商品業者,過去是以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提供消費者消費,而一般人的信用額度僅約10~20萬元,但現在已發展成無卡分期消費,申辦金額動輒30、50萬元,也導致高額消費糾紛越來越多。

李善植觀察,市面上常見無卡分期消費的爭議在於,除了原商品訂價之外,通常業者還會進一步包裝成套組、藉此提高商品售價。

他舉例,假設一支iPhone單價5萬元,業者的慣用手法不以單品原價銷售,而是加上保固、手機殼、手機配件等,將套組價格賣至8萬元,「如果你把套組價還原商品單價,會發現比原價高出許多」,而業者似乎是用「包套」的概念,去規避《民法》約定利率上限16%。

除此之外,李善植也說,契約並不會告知,消費者每個月應該償還的利率是多少,而是只告知,消費者買了此商品後,每月要支付多少錢;他舉例,像是健身房無卡分期契約也有這樣的問題,他說,現在很多健身房只會告知消費者每個月要繳多少錢,但不會告知方案總金額要繳多少,但這當中又隱含了利息,結果造成用分期繳完才發現,總繳金額比一次繳清還高出許多。

融資公司沒有主管機關納管,地方高度呼籲中央立法

這些融資公司與商家買賣所衍生的亂象,至今也讓地方政府相當頭痛。

李善植舉例,台中有某一家美容商品業者,業者直接在路邊推銷攬客,甚至把客人拉進店裡,用疲勞轟炸的話術方式強行推銷美容商品及美容服務,由於過去這家美容業者是跟銀行配合信用卡分期付款,因為業者頻頻出現消費爭議,市政府就直接函請銀行應拒絕跟不肖業者配合,後來銀行也跟業者終止契約合作,因此當時的消費爭議確實有大幅下降。

但近幾年,同一家美容商品業者又冒出來了,這回業者改跟融資公司配合,結果又造成消費爭議大增,甚至消費爭議金額也越來越高;李善植直言,中市府也曾多次發函給融資公司,要求慎選業者,但由於融資公司沒有主管機關,也導致融資公司肆無忌憚。

李善植語重心長地說,融資公司之所以會出現這些爭議,問題就出在於,目前融資公司「無法可管」,中央並沒有對應的主管機關、也沒有專責的主管機關管理,因而衍生許多亂象,他呼籲,中央應立即重視這個問題,儘速訂定相關規範予以納管,保護消費者權益。

另外一方面,李善植也指出,從去年1月1日開始,民法成年年齡已下修至18歲,代表高三生、大一生就可以向融資公司借款,但18歲才剛踏入大學校園,還尚未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若年輕人一不小心受騙上當,恐怕就會落入債務陷阱,也呼籲政府應強化下修成年年齡政策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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