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小規模營業人 可申請扣除未能營業天數之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九)日表示,○四○三花蓮強震,部分地區發生災情,如按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之小規模營業人受有災害損失無法營業,可向所轄地區國稅局申請扣除其未能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查定營業稅額,各地區國稅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協助受災營業人減免營業稅捐。

該局提醒,營業人申請稅捐減免除可親自到所轄地區國稅局或以書面郵寄辦理外,也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方式,國稅局網站提供全天候二十四小時無休服務,不受區域及時間限制,省時又方便,相關申請書表及應檢附文件資訊,彙整於該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網站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類/災害損失報備專區),營業人可至該專區查詢下載。

營業人如對災害損失相關稅捐減免規定或報備方式有不明瞭者,可於上班期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八○○○○○三二一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