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精後即禁墮胎 奧州最嚴法案通過…賀錦麗:太離譜

奧克拉荷馬州議會19日以73票對16票通過法案,要求從「受精」的那一刻起禁止墮胎;該州共和黨籍的州長已表態支持這項法案,若經簽署成為法律,全州幾乎所有墮胎均被禁止,也將成為美國最嚴苛的墮胎法。

該法案的執行機制與去年9月在德州簽署成為法律生效的「六周心跳」法案類似,由一般民眾執法,允許平民對實施或尋求墮胎者提起民事訴訟。

該法案將「受精」定義為「精子與卵子相遇」的那一刻,但法案中明確允許使用B計畫藥丸和緊急避孕藥;至於任何「挽救未出生嬰兒生命或健康」的程序,或「取出因自然流產而死亡的未出生嬰兒」 或「去除異位妊娠」,均不在法案的墮胎定義內。

法案也把強姦和亂倫案件規定為例外情況,但前提是這些罪行須已向執法部門報案。

在奧克拉荷馬州通過該法案半小時後,副總統賀錦麗向媒體表示,該立法「太離譜」,而它「還只是全國一連串極端法律的最新一項」。賀錦麗並針對最高法院考慮推翻具里程碑意義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提出警告表示,推翻「羅訴韋德案」授予的聯邦墮胎權保護,是在直接攻擊「不受政府干預下生活和愛的權利」。

根據奧克拉荷馬州法案,可能受懲罰的人包括:任何「實施或誘導墮胎」者;任何「故意協助或教唆實施或誘導墮胎行為」者,付費墮胎者即在此列;甚至包括任何「打算參與」上述兩種行動之一者;成功起訴者將獲得至少1萬元獎金及包括「情緒困擾」在內的賠償金。

奧克拉荷馬州立法機關19日通過法案後,已呈交共和黨州長斯蒂特(Kevin Stitt),他一旦簽署,將立即生效成為該州法律。

支持婦女選擇權的計畫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誓言將奧克拉荷馬州告上法庭,稱該禁令「必須停止」;該組織推文道:「奧克拉荷馬州立法機構剛通過一項全面禁止墮胎禁令,由普通公民強制執行。這項禁令將在州長簽署法案後立即生效,使奧克拉荷馬州成為第一個完全禁止墮胎的州;即使『羅訴韋德案』仍有效亦然。」

最高法院估計將在6月稍晚針對1973年裁定確保全國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的命運作出裁決;由於各方預料高院會推翻該案,全美數十個州的共和黨人急於制定法律,嚴格限制墮胎。

墮胎權支持者表示,奧克拉荷馬州的立法以及其他共和黨領導的州急於頒布新的限制措施,顯示在最高法院正式推翻「羅訴韋德案」之前,一個新的「法律現實」已經形成。「這不是消防演習,」大平原地區計畫生育協會(Planned Parenthood Great Plains)執行長威爾斯(Emily Wales)說:「我們正生活在這個現實中,而最高法院將在今夏最終確定此事。」

在最高法院打算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意見草案外洩第二天,斯蒂特即已簽署法律,禁止懷孕逾六周者在該州墮胎;當時他說,他希望奧克拉荷馬州成為「全國最支持生命權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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