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照護 受惠對象再擴大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市擴大開辦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口腔醫療照護補助計畫,只要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未滿65歲之中低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桃園市民皆可申請補助,此外,12至64歲可申請活動假牙及固定假牙;未滿12歲兒童有防蛀封劑、不銹鋼牙冠、成型乳門牙透明牙套、單(雙)側空間維持器,減輕經濟弱勢之身心障礙族群對於口腔醫療自費項目的負擔。 市長鄭文燦表示,桃園市從2014年起,對於設籍桃園市1年以上的65歲以上長者均可申請活動假牙裝置補助,截至今年6月已有3萬多名長者申請,如今擴大補助64歲以下的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原有的長者活動假牙補助也會持續進行。 12至64歲每人每年假牙補助總金額最高分別為中低收入戶2萬元及低收入戶4萬元;未滿12歲兒童每人每年最高補助2萬元,民眾可攜帶身分證、身障手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等文件影本至衛生局合約院所進行檢查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