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酒駕 食用含酒食物勿立即騎、開車

農曆春節圍爐,食用麻油雞、薑母鴨、燒酒雞或羊肉爐等以酒烹飪的食物,再駕駛汽、機車,恐導因體內酒精含量超過酒測值,涉嫌酒駕,新北市府交通局昨(二)日表示,曾有民眾表示沒喝酒只有吃麻油雞,但酒測值數據超標,造成「酒後駕車」違規,提醒民眾吃含酒精類食物勿立即駕駛汽、機車上路,以免受罰。 過去警方曾經公開實測,請民眾喝下一杯含有米酒的薑母鴨湯,隨即測出酒測值高達0.11毫克,也就是說,喝兩杯薑母鴨湯就可能超過酒測值;另外「美國農業部」也曾經製作圖表告知民眾,不同烹飪時間和烹調方法會在食物中留下多少酒精,其中當把酒類添加到煮沸的液體中,並斷開熱源的收尾過程後,還是有接近百分之八十五的酒精留在食物內。另在「加拿大國家喝酒策略諮詢委員會」將代謝酒精量與時間量化,以酒測值計算,每公升0.1毫克的酒測值,肝臟需要代謝六至七小時。 綜合來說,烹飪不會「燒掉」食物中的酒精,交通局表示,依現行法規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即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至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便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如民眾不依指示接受稽查或拒絕酒測,則依法處罰鍰新臺幣九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