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不知道!「年前離職」仍有機會領年終 她2招爽拿再賺兩天薪

[FTNN新聞網]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好想離職喔」、「不要啦!再過不久就要領年終欸,你撐到明年啦!」這樣的對話是不是很常聽到呢?一名網友卻發現,其實用對方法,還是有機會在年前離職時拿到年終獎金,甚至加碼多送兩天假日薪資,她將整理過的2撇步發到網上,引起熱議。

原PO表示,只要用對方法還是有機會在年前離職的情況下拿到年終。(示意圖/資料照)
原PO表示,只要用對方法還是有機會在年前離職的情況下拿到年終。(示意圖/資料照)

「堅果女孩理財中」於Dcard發文表示,自己在年前兩個月決定離職,而且幸運地向公司爭取到假日的兩天薪資和年終,於是彙整經驗及網上的資訊給有類似想法的人。

一、離職日期壓在週末,即可多領假日兩天的薪水

原PO原本不知道這種作法,是某次談離職時,主管主動幫她把離職日期壓在週末,她才知道這種做法可以成立,並且員工單方面告知即可,雇主僅能要求協調,不能硬把日期調到工作日。

舉例來說,小明工作滿3年,在離職30天前的12月1日告知主管要離職,他可以選擇把離職日壓在 12月31日禮拜天,等於多領12月30至31日,兩天假日的薪水。

二、確認聘書寫明「保證X個月年終」,並在離職時主動詢問

閱覽聘書,若上面寫明「保障年終XX個月」,代表這筆年終獎金為「經常性給予」,非「恩惠性給予」,意即雇主有給付的義務,即便員工在年前離職,公司仍必須按比例給付年終。所以,在跟主管或人資談離職時,員工可主動提到年終的問題,原PO建議用肯定句去敘述,像是「請問年終的部分怎麼算?」

原PO補充,若在面試階段公司有提到「我們有保障X個月年終喔!」在簽聘書前要檢查有沒有註明清楚,據說多數大公司不會主動寫明,但若用保障幾個月來吸引人才,還是得白紙黑字寫清楚,對勞方才比較有保障。

網友補充,「其實離職日壓週末,有一個好處是不會受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我就是一個例子,離職日禮拜六,隔周一到新東家上工,結果就是受到1天國民年金保險費通知」、「我離職日壓2/28,直接多a公司四天連假的錢錢」、「99%公司年終都會寫發放時需在職啦,還是領到手再離職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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