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愛就是一家人-縣長監護兒出養

(記者廖建智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監護兒童2歲小乖及3歲小樂(化名)為手足,於(110年6月1日)進行出養交付程序,未來將由外國籍夫婦收養,縣長張麗善特致贈小乖、小樂及外國籍夫婦小禮物,代表著一份雲林縣政府對於小乖及小樂溫暖的祝福,期盼小乖及小樂繼續擁有穩定的生活及資源無虞的成長環境,並且在收養父母的關愛與悉心照顧下能平安、快樂及健康地長大。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小乖及小樂從出生時就由雲林縣政府安置照顧中,因家庭失功能,親職功能不足及支持系統薄弱,原生家庭無法妥善照顧兩兄弟,經評估考量小乖及小樂最佳利益,由本府聲請司法裁定,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於107 年3月、11月分別裁定由雲林縣長擔任小乖及小樂的監護人。原生家庭失功能,孩子無法返回原生家庭生活,而兩兄弟均為發展遲緩兒童,所幸三年多來在縣政府及寄養家庭細心、耐心及日夜無休的照料下,兩兄弟現在是健康、有活力的小男孩了。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長林文志表示,小乖及小樂為手足,二人年齡都在出養最佳時機,幸運的是透過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雲林分事務所及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台南嬰兒之家的努力與協助,兩兄弟同時間出養並且於國外找到合適的收養家庭。小乖、小樂與外國籍夫婦也獲法院裁定收養認可,小乖及小樂終於有個永久的家,未來養父母將會協助小乖及小樂盡快適應新的身分與生活,也將會銜接著原生家庭對、縣長及服務過小乖及小樂的社工們的關愛,繼續提供一個愛的環境,讓小乖及小樂健康、開心的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