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家過年 魏應充服刑過半獲准假釋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服刑過半,今日下午獲准假釋,可以回家過年。(本刊資料照)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服刑過半,今日下午獲准假釋,可以回家過年。(本刊資料照)

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頂新劣油案和味全混油案,經台中高分院合併判4年8月,其中因油品標示不實被判刑2年,入監服刑1年8個月後假釋,扣除這1年8個多月,服刑已過半。法務部矯正署裁准後,經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提出申請假釋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院今(19日)上午裁定准予,並將裁定書於下午送達桃園八德外役監,魏應充即可假釋出獄。

魏應充先前因涉及味全混油案,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定讞,後因油品標示不實詐欺案件判決2年確定入監服刑1年8個月後假釋,假釋後付保護管束4個月,期間未被撤銷假釋,視同執行完畢,再加上之前其被羈押104天並減掉因合併判刑所減掉的刑期,共服刑2年1個多月,已超過總刑期的一半。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今上午表示,服刑過半即可聲請假釋,而魏應充服刑已超過一半,監獄向矯正署報假釋本月初獲准,再由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假釋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裁定准魏應充假釋付保護管束。

吳萃芳指出,台中高分檢將於下午2時將發電子公文給矯正署,再由矯正署傳真給桃園八德外役監,預計下午魏應充就能出獄,出獄後就近向桃園地檢署報到,好好過農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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