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解塑膠免洗餐具 8月起超商速食店禁用

為了減少環境負擔,選用PLA生物可分解材質替代塑膠,不過,PLA分解條件高,且回收容易跟塑膠混在一起,增加分類困難度。環保署公布,8月開始,內用不可以使用PLA材質的餐具,業者可改用紙類,或是提供可重複使用的餐具。

環保署最新政策出爐,從8月起,便利商店、速食店等八大類場所,內用全面禁用PLA餐具。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組長 連奕偉:「冰品杯它使用這樣PLA,那也有少數業者把它拿來裝這個沙拉、杯、碗、盤、碟、餐盒,以及餐盒的內襯,以後就不可以使用PLA。」

包裝外大大標示PLA生物可分解材質,根據環保署統計,PLA材質,平均一年使用在容器上超過6千公噸,塑膠袋和刀叉也超過2千公噸。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組長 連奕偉:「它(PLA塑膠)就是玉米澱粉所萃取出來的一個物質,它當初的生產,主要就是為了取代塑膠。」

PLA需要在60度高溫、潮溼的特定條件下,耗時兩個多月才能分解,在分類上更是一大難題。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 張凱婷:「在回收的時候,也沒有獨立的回收管道,然後因為它的外觀跟一般的其他的塑膠其實是幾乎是一樣的,所以民眾也是很難去做到區分,而且可能對既有的回收系統造成衝擊跟混亂。」

業者使用紙杯替代塑膠杯,不過從源頭垃圾減量來說,效果不大,民間組織認為,可以參考國外政策。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 張凱婷:「像法國他們最新的一個政策就是公布說,連鎖的速食店在內用的時候,都完全禁用各種類型的(一次性餐具),不管是塑膠還是紙,都應該去禁用這個免洗餐具。」

隨著環保意識增加,內用應全面禁用一次性餐具,才能落實綠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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