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罰林飛帆50萬!性騷被吃案 羅智強翻法條:不是認錯就沒事

代表國民黨參選北市大安區立委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本報資料照)
代表國民黨參選北市大安區立委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內性騷擾風暴持續延燒,除了被踢爆吃案的時任婦女部主任、現黨副祕書長許嘉恬遭停職接受調查外,前副秘書長林飛帆也出面道歉,坦承在此事上有疏忽。對此,國民黨前市議員羅智強指出,《性平法》有規定,若性騷受害者認為雇主處理不當,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林飛帆不是承認沒處理,就會沒事。

林飛帆今(1)日受訪表示,身為當時婦女部的督導主管,對於員工遭到性騷擾卻未能在第一時間提供當事人必要協助,造成當事人獨自承受壓力與傷害一事表達歉意;他也提到,必須思考跟檢討,為何民進黨有性平機制,卻無法有效承接住每一個受害者。

「不是承認沒處理,就沒事喔!」羅智強今在臉書發文指出,《性平法》13條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若是受僱者達30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若是雇主知悉有性騷擾的情形,也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

羅智強提到,縱使受害員工已離職,或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都應該有所作為,如果員工認為雇主的處理不當,經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許多網友也在羅智強的貼文留言,「民進黨會在意這種事嗎」、「領9萬的人應該不在乎」、「林飛帆有黨政,所以不會罰他」、「官官相護,這就是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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