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保母涉虐1歲女童致死遭訴 國民法官將審理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3日電)台中市蔡姓保母去年11月間涉嫌對1歲女童施虐,蔡女因女童陷入昏迷送醫全案才曝光,女童治療近1個月後死亡,檢方今天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將她起訴,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檢方於民國111年11月9日接獲「疑似重大傷害兒童情資」通報系統通知指,42歲蔡姓保母疑有虐童情事,立即指揮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偵辦。

檢警查出,蔡女曾多次對受托的1歲姚姓女童施虐,女童當天因陷入昏迷,由蔡女送醫救治,女童於同年12月2日傷重不治,遺體經相驗鑑定後,傷勢及臨床表徵符合「受虐性腦傷」診斷,且推估女童送醫前遭施虐。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據相關證據,認定蔡姓保母涉犯刑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明確,昨天向台中地院依國民法官法提起公訴,並於移請法院送審後,裁定蔡女續為羈押。

此案為國民法官法上路後,台中地院第4件國民法官審理案。前3件分別為直銷業務員情殺案、街友糾紛殺人案與台中神岡桶屍案。

國民法官新制1月1日施行,這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只要是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編輯:卞金峰)11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