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四方電巴傳欠薪罷工!背後是業者被割韭菜的無奈?

台中四方電巴再次傳出積欠駕駛薪資的集體罷工事件,台中市交通局以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及民眾乘車權益要求業者限期改善,4條黃金路線將率先收回。這椿勞資事件,突顯的不只是單純的欠薪,背後還有上億元的營收利益,更是一場電車與油車起跑點不公平的割韭菜之爭。 

8年來服務超過1200萬台中市民的四方電巴,最為人樂道的是早在2016年承接東海大學巡迴校園巴士,將校園巴士全換成電動巴士(以下稱電巴),校園與業者一起推動永續;四方也成為我國客運業者中推動電巴的先驅。

此次欠薪事件發生,矛頭指向四方拖欠駕駛員薪資,進而持續取消大量公車發車班次,就連東海大學的服務也全面停擺。進一步探究原因,交通局撥發支付給四方的款項只有一半,而且又拖延支付時間,才是引爆欠薪罷工的關鍵。

6個月付款業者寅吃卯糧

台中市交通局表示,日前協調四方客運將市府預撥的補助款,優先支付駕駛員薪資,但四方客運未依約撥付,除了依法開罰外,協調其它業者啟動代駛機制,確保四方客運13條路線尖峰時間的乘客權益。

台中市交通局認為,將依公路法第47條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如逾期不改善或改善而無成效,將收回該公司243路、245路、249路及365路市區客運公車路線經營權,如再未確實改善,不排除收回全部路權。

對此, 四方電巴副總經理林成乙喊冤,大家都直指四方欠薪,實際上是政府撥付的「補貼款」只有下來不到一半。他解釋,客運業者的營運不只有前線駕駛薪水,還有場地、電巴充電、維運管理等後線成本,過去長期6個月才撥付的款項,在疫情解封後所有的成本都改變了,即使協調成2個月撥付,對業者仍是很大的現金流壓力。

以高鐵台中站行駛至東海大學的365路黃金路線來看,年營收是3000萬元,平均每個月營業額是250萬。此路線營運年限是12年,已上路營運1年多,尚有10年的營運許可期限,利益上看3億元,若分給台中客運及統聯客運,四方長期經營的成果無奈像是韭菜被收割。

貝里斯駐台大使碧崁蒂大使(左一)參訪東海校園搭乘四方電巴接駁。四方電巴提供
貝里斯駐台大使碧崁蒂大使(左一)參訪東海校園搭乘四方電巴接駁。四方電巴提供

意義大不同的應收帳款變補助款

林成乙舉例,公司提供5月、6月、7月、8月、9月的公共運輸服務,不僅6個月才撥付,時間還沒到就拿不到。疫情後,交通局對業者表示,2個月就預撥一部分款項,實際上自5月以後就沒撥付,才會導致四方得四處籌錢。

此外,政府用「補貼款」話說得好聽,卻誤導大眾的觀念,好像是業者拿了錢不做事。林成乙說明,「我們提供服務,你付我們錢,這個錢就是服務費用,不應該叫『補貼』」。服務費用說白了是政府提供給市民的免費服務,是一個運價、成本的東西,這個服務的成本由政府買單,最後付款給業者。

這個「補貼」的用法也造成長期以來公車及客運業者大喊「我不要你補助,你只要讓我公開公平地把我的成本反映出來,」就是這個道理。

電巴與油車費率齊頭式平等

另外,從成本來看,電巴的成本原本就比油車來得高,以台中市現行公車政策費率市民乘客10公里免費,費率或運價核定是支付客運企業每公里44元,不論業者提供的載具是電巴還是油車,都是一樣齊頭式費率計算。

忽略了電巴是近年新興的載具,還屬於發展初期,電巴光是購車的成本就比一般油車來得高之外,若加計充電站與充電機投資建置,電巴成本較柴油公車成本高出1.5倍。反觀油車所需的加油站,已有公營或私營業者投資建置,兩者的成本結構差異很大。

那麼對四方來說,多少錢才是比較接近合理的費率與運價?以四方與東海大學校合作的校園內接駁電動公車案為例,雙方簽訂的契約是每公里85元。跟台中市交通局相比,兩者相差將近一倍。

目前台中市公車數量約3500輛,柴油公車占比約90%,約3150輛,分到了此交通預算30億元的90%,約27億元。以業者來看,以台中客運及統聯客運大型業者為主。電巴只占整體的10%,約350輛只拿到3億元,四方只占350輛中60多輛,約兩成比例。

這也是外界認為「為什麼別人(油車)沒有問題,就你有問題?」因為沒看到成本結構不一樣,現行方式只是齊頭式平等。

先前雖然有協調要調高電巴的費率,但是整筆的費率預算大餅就這麼大,只占10%的電巴增加了預算,減少的就會是占90%的油車,換言之,這個調整將得罪現有業者,自然不容易實行。

隨著政府持續推動電巴汰舊換新的示範計畫,電巴每輛政府補助370萬元,與過往沒補助一輛電巴要價1000萬元相比,成本的差異已經看出競爭力高下。

交通局打算收回四方365、243、245、249等4條賺錢的路線,分給其他客運業者,剩下9條營收不好或不賺錢路線暫不收回。四方高層坦言,此次四方恐怕很難度過難關。盤點交通局今年5至9月份的虧損補助款還有1600萬元,真是一文錢逼死英雄漢。

台中市公捷處(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徐副總工表示,依照中央及地方相關規定,給客運業者的虧損補貼是半年給一次,並沒有不給補助款或拖欠的問題。另外,業者的營運所得(乘客免費乘車的車資由政府支付),則是次月或次次月結算。他強調,路線好好營運就不會虧錢。至於未來收回的路權要交給那家業者接手?則會重新公告選擇最優條件的業者來承接。目前做法只是請客運同業來支援幫忙疏運,路權還沒收回前都是四方的。

如此看來,當初政府推行公共交通載具電動化的政策,是否有缺陷?一有問題是否又讓業者全部承擔?是此事件值得關注追蹤的地方。就看台中市府後續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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