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檢警打擊詐騙施展殺手鐧

臺中市警局在海線地區鎖定2團詐欺車手,總共提領不法贓款高達上百次、逾400萬元,這幾名8年級車手緝捕到案後,原本以為「照往例」單純用詐欺罪來辦,殊不知警方竟以組織犯罪移送,驚呼「哪有這樣的!」創下全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移送詐欺車手的首例。

臺中市警局在海線地區鎖定2團詐欺車手,總共提領不法贓款高達上百次、逾400萬元,這幾名8年級車手緝捕到案後,原本以為「照往例」單純用詐欺罪來辦,殊不知警方竟以組織犯罪移送,驚呼「哪有這樣的!」創下全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移送詐欺車手的首例。

臺中市警清水分局循線掌握以陳嫌為首的車手集團3人,由檢察官核發拘票緝捕到案;另大甲分局偵辦傅姓被害人詐欺案,也主動出擊緝獲曾嫌等3名車手。警方表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後,將「牟利性」納入組織要件,「只要詐財就是非法!」就算車手打悲情牌「才賺1%」,也符合新法要件,「通通移送組織犯罪!」

臺中市警局表示,遏止詐欺犯罪除由警方落實「打防並重」策略外,更仰賴臺中地檢署全力支持。目前臺中市檢警「很有默契」,除移送車手就盡可能聲押,防止在外繼續作案外,並因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擴大將詐騙機房、詐欺車手移送組織犯罪,用重刑來嚇阻詐騙歪風,「誰還敢來騙!」且為使警方熟稔新法規定,臺中地檢署掃黑重案專責組謝志明主任檢察官、林依成及鄭葆琳檢察官特於日前應邀至臺中市警局,向刑警幹部就如何善用該條例及精進偵查作為提示工作重點。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已於今年4月21日正式生效,實務界認為,本次修法新增「牟利性」要件,主要是因應政府「打詐」的治安重點策略,除刑法詐欺罪外,更可依該條例嚴懲詐騙行為。刑法原有的詐欺罪責僅5年以下徒刑「搔不到癢處」,若依該條例「就可怕了!」詐騙主嫌最高可處10年以下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也有5年以下徒刑、併科1千萬以下罰金。臺中市警局樂見其成表示,打擊詐騙集團又多了一大利器,也符合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