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毒駕釀2死 國民法官判12年

劉男吸食毒品後無照開車闖紅燈釀二死一傷,台中首件國民法官案昨宣判,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共判處十二年徒刑,可上訴。 (記者陳金龍翻攝)
劉男吸食毒品後無照開車闖紅燈釀二死一傷,台中首件國民法官案昨宣判,依公共危險致死等罪共判處十二年徒刑,可上訴。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八歲男子劉俊龍毒駕在市區亂竄釀二死一傷慘劇,是台中地院首件由國民法官實際審理案,七、八日兩天密集開庭審理,合議庭包括三名職業法官、六名國民法官經評議後,八日下午依公共危險致死、肇事逃逸等罪,一共判劉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可上訴。

檢警查出,劉姓男子曾因酒駕四度遭判刑,今年一月十四日吸食安非他命後,隔天晚上無照開車,先在東區復興路與立德街口時,追撞前方一輛停等紅燈小客車後逃逸,劉男接連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東區東光園路與振興路口時,闖紅燈撞上六十五歲葉姓男子騎乘、三十八歲與三十九歲雙載的連姓姐妹共二輛機車,造成二死一傷,檢方偵辦後依毒駕致死等罪嫌將他起訴。

劉男稱,他長期精神疾病,自己遭女友背叛戴綠帽才吸毒肇事,但檢方出示他就醫紀錄,顯示劉男因失眠、焦慮及重鬱等就醫,但僅就醫一、二次,醫院難以評估,就連劉在監時至培德醫院就診也自行斷藥。劉則堅稱都有定期回診、服藥,認為檢方出示紀錄不實。

死者葉男女兒淚訴,她來自單親家庭,爸爸辛苦扶養她成人,父女相依為命,去年爸爸剛退休,為了支撐家計仍去進修考照,爸爸是唯一給她所有愛的人,請求合議庭判劉男無期徒刑。

另名死者連女的哥哥說,她二個妹妹遭撞一死一傷,痛斥劉男一堆前科、罔顧人命,就算判個二十年也不夠,請求別再讓劉男再出來。

辯護律師黃逸哲痛批,劉男犯後態度惡劣,全案根本是包裹著認罪的完全卸責,劉男一路亂竄「帶著死神來到路口」,還一直稱是別人的問題,至今也無和解打算。

檢方認為,劉男犯危險駕駛致死經加重後應判處十八年,肇事逃逸加重後應判六年,建議合議庭二罪定合併應執行刑二十至二十二年。

合議庭昨日下午三時宣判,依刑法第一八五條第二項危險駕駛致死、同法一八五之四條肇事逃逸,判十年、涉肇事逃逸罪處三年,合併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十二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