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酒後亂性」撿屍女網友 遭法院判刑3年4月

即時中心/林耿郁報導

喝醉酒亂撿屍,遭法院判賠百萬!2021年10月,台中市有4名網友相約見面喝酒聊天,其中1名女性因不勝酒力昏睡,卻被古姓男子乘機性交得逞;事後法院判處這名惡狼需要坐牢3年4個月,並且還要賠償受害者上百萬元。

酒後亂「性」!2021年10月16日,台中市有2男2女、共計4名網友相約在西屯區喝酒聊天,當天其中1名女網友因為不勝酒力先行昏睡,此時約人出來的古姓男子臨時見色起意,故意將人帶往背包客棧「撿屍」性侵得逞。

事後女網友隔天醒來,發現自己內褲竟穿反,才驚覺遭性侵,事後罹患憂鬱症並報警處理;法院認定古姓男子利用女方酒醉乘機性交,且事後毫無悔意,判他3年4月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台中地院今再判古男應賠償女方10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4萬多元的心理諮商治療費用,合計104萬餘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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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台中男「酒後亂性」撿屍女網友 遭法院判刑3年4月、賠償1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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