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三度闖關 草案比一比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將於6月11併案審理《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孫文臨攝)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將於6月11併案審理《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孫文臨攝)

▲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將於6月11併案審理《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孫文臨攝)

台灣僅存的貓科動物石虎,已經瀕臨絕種,目前只剩下苗栗、南投、台中三縣市為主要棲息環境,而台中做為苗栗與南投間的接壤區域,專家擔心,若台中石虎棲地消失,恐加速石虎的滅絕。

眼看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在去年通過,寫下歷史新頁。《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曾在2018年以全國領先之姿闖關議會,卻兩度遭退回。這次捲土重來,本月初通過一讀,6月將進入初審。

完成台中市全區石虎棲地熱點調查、下鄉舉辦七場說明會,市府農業局強調:「石虎不能再等了」,終於在今年初將第三版的《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送入議會審查。

草案在5月4日通過一讀後,原訂5月12日進入法規委員會初審,不過召集人、民進黨籍議員謝明源卻表示,因市議會民進黨團也聯署提出草案版本,建議兩案併案審查,並獲得其他議員同意,保留到6月11日再審。屆時若審議通過,將再送議事大會進行二讀討論。

歷經市長更替,市府第三版草案與前兩次會有何不同?和議會民進黨團的版本又有哪些異同?《環境資訊中心》獨家取得兩版草案內容,比較如下。

台中市府草案:山坡地開發需保障石虎、友善環境耕作明確定義台中市府提出的第三版最新版本草案共有八項條文,較2018年的版本少了一條,是刪除第六條「設置台中市石虎保育基金」。

市府農業局表示,這項改變主要是因為主計總處於2019年來函告知,「石虎保育基金作為石虎保育業務使用,恐與《財政紀律法》第八條規定不符」,設立基金應有明確的來源與使用規劃。「因此,我們這次將第六條刪除,未來石虎保育工作的財源就回到預算上做編列,不至於影響石虎保育計畫的執行。」

農業局表示,草案也參考農委會《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審認要點》及《友善石虎生態服務給付方案》,調整用詞定義,將「友善耕作」改為「友善環境耕作」,且明確說明為「農業生產過程不使用化學農藥、除草劑、毒鼠藥、獸夾」,希望讓民眾更了解用詞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