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興中街6命縱火案!縱火犯、女房東不認罪 法官裁定延長羈押2月

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今年3月6日位於台中市興中街的集合式住宅遭到縱火,造成6人死亡,5人燒傷的慘劇,縱火的鄭男與堆疊雜物的莊姓女房東各依殺人、公共危險罪,遭到檢察官起訴。台中地院審理認為,2人共造成11人傷亡,2人卻都否認犯行,考量2人有逃亡、串證之虞,決定延長羈押2月(至12月06日)。

台中興中街大火,招致多人傷亡。(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這起大火源自鄭姓男子與莊姓女房東的租屋糾紛。莊姓女房東因不滿鄭男「養羊」,通牒他搬出租屋處,鄭男竟氣憤縱火,最終引發一發不可收拾的大火,住戶倉皇逃生,但因莊姓女房東有拾荒嗜好,通道堆積大量雜物導致逃生困難,造成這起6死5傷的慘劇發生。

台中地方法院23日開庭,莊女到庭否認堆疊雜物,供稱2樓以上的東西都是之前房客留下來;鄭男也透過辯護人轉達,他不否認客觀事實,但主觀上不具有放火、殺人故意。

邱姓房客在開庭時痛罵,他火災時自己邊跑邊踢開通道的雜物,靠爬水管才得以跳樓倖存。他痛斥莊女狡辯,直言「沒堆這麼多東西就不會死這麼多人啦!」邱男也要法院不應以鄭男有精神疾病讓他免於罪刑。

莊姓女房東(上圖帶頭巾者)與鄭姓男子(下圖中間)遭到法院裁定延長羈押。(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法院考量,檢察官起訴莊女堆放大量雜物阻塞逃生通道,而鄭男點燃釀大火,一共造成5人燒傷、6人死亡。兩人犯罪事實造成高達11名被害人死亡或受傷,嚴重侵害生命身體,對社會公共安全危害程度巨大。依相關房客指證,均認2人嫌疑重大,加上鄭男有逃亡可能,莊女供述也可能有滅證、勾串之虞,因此裁定10月6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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