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車左轉未讓過馬路行人 違規員警挨罰並遭行政處分

身穿紅色上衣的行人走在行穿線上正要過馬路,這時對向1輛警車正要左轉,但似乎沒發現行人差點直接撞到,行人當場嚇了一大跳,還下意識用手試圖擋住車輛,過程都被其他民眾目擊。

附近店家說道,「應該是沒注意到,或者是車子有A柱擋視線的問題。」

9日上午10時左右,台中市北區漢口路和陜西路口發生警車未禮讓行人事件,經民眾向警方舉報後,警方表示,除對該員警依照違反道交條例舉發外,也會議處行政處分。

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何永州表示,「本分局將加強所屬員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強調應遵守慢、看、停的原則。」

據台中市警局統計,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發生事故,第一季1到3月有227件,第二季4到6月則是192件,雖然數據顯示有下降趨勢,但半年下來已造成508人受傷。另外上半年度已取締5025件,將再搭配14處取締未停讓行人的科技執法,讓行人更有保障。

台中市交通大隊執法組巡官蔡志杰指出,「科技執法已取締未停讓行人共57件,因為目前路口的科技執法,民眾其實到路口看到有科技執法時都會遵守相關規定,所以這部分取締件數也會慢慢減少。」

民眾說道,「以前不會這樣讓行人,現在有罰鍰後大家比較會禮讓了」、「就算是紅燈,也要看車子有沒有過來再走,這樣會比較安全一點。」

不少民眾表示,透過科技執法和重罰,路口停讓雖然漸漸有成效,但在沒有取締的路口還是常有不讓行人的狀況發生,除了開罰外,行人和駕駛也要相互尊重,安全才能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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