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連鎖餐飲業者銷售過期巴沙魚 衛生局扣39噸、移送法辦

年關將近,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昨天與南投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前往台中市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芙蓉魚570公斤等食材並封存,全案也將依刑法詐欺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13日與南投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前往台中市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與芙蓉魚等食材並封存。(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13日與南投及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前往台中市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與芙蓉魚等食材並封存。(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銷售給加盟商及提供消費者食用。

台中市衛生局聯合南投、彰化縣衛生局昨天(13日)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遭檢舉的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加盟業者(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縣員林店)等3家,同步進行稽查。稽查人員現場共查獲逾有效期限的巴沙魚總重約39噸、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衛生局已立即全數封存,避免逾期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也將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涉案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事詐欺罪,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依食安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市府後續也將與檢調合作,打擊不法食安案件。

相關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