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動車充電費 民憂全台最貴

台中市議會17日二讀通過《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有議員表示,電動車收費部分不明確,車主擔心「台中成為全台最貴」,甚至淪為「蚊子充電槍」,要求市府提出充電費率級距。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充電收費每度上限20元,會再提收費級距表供參考。

台中市電動車共計逾8500台,是目前六都唯一免停車費縣市,交通局提案取消免費優惠,昨二讀通過《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未來電動車第1小時免收停車費,充電費以實際充電度數計收,每度上限20元,預計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市議員楊大鋐說,交通局未事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民眾憂心台中收費成為全台最貴,要求提出費率級距送議會審議;另公有停車場目前406支充電樁皆屬舊式,需全面更換為新式充電樁,並痛批僅在現有基礎上花錢更換設備,未產生額外效益。

市議員吳佩芸表示,充電槍分為「快、慢充」,無論是成本、使用效益、需求目的都不同,但新修正規定卻未區分快慢充收費標準。其次,對於占用充電車格卻不充電情形,也無法透過該機制排除,擔心新規上路後衍生更大停車亂象。

吳佩芸強調,草案僅用充電電費以每度20元為上限概括,許多電動車主陳情,擔心高昂收費不僅有失快、慢充使用區別的公平性,更可能造成公有停車場充電費比民間還高,導致充電車格閒置,淪為「蚊子充電槍」。

交通局指出,停車格充電費率主要反映業者建置「快、慢充」等不同充電樁規格的營運成本及台電電費,若業者充電費率悖離市場行情,其使用率也將降低,抑制過高費率情形;另交通局將依議會決議,提出「充電槍充電收費費率級距表」檢討報告,並依照法規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