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到列管摩鐵續攤 偵查隊長調職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張姓偵查隊長遭爆10月中旬與多名警務人員涉足不正當場所,還有傳播妹在場助興。經警政署會同警察局督察室調查後,六分局10日指出,該汽車旅館為列管治安顧慮場所,張與陳姓巡官記過調職。張姓隊長表示,將待收到處分公文後再議。
警政署10月底接獲署名「業者」的檢舉函,指稱10月17日,刑事局有警官在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間有附設KTV包廂的汽車旅館內白吃白喝,甚至有傳播妹同歡至半夜。經調查,前往該處的警職人員分別有刑事局中部某單位2名警官、台中市警局某偵查隊長,以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警員等。
被點名的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張姓偵查隊長喊冤說,當天與友人餐敘,席間巧遇鄰桌刑事局中部某單位警官等,因友人與該桌相識,受邀再到附設KTV的摩鐵「續攤」,到場後認為「有點複雜」,沒有續留,大約20多分鐘後即離開。
此風紀案經警政署會同市警局督察室調查後,六分局昨日指出,張姓隊長、陳姓巡官於上月17日共同前往西屯區市政北七路某汽車旅館附設KTV包廂唱歌,兩人停留約30分鐘,即先行離去。
六分局表示,該汽車旅館為列管治安顧慮場所,張、陳雖是應友人邀約前往,但兩人已違反規定,將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各予記過及調職處分。另經查當天僅有刑事局電偵大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以及其他民間人士在場,並無外傳詐騙水房金主在場情事。
針對警察局做出記過調職懲處,張姓偵查隊長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處分公文,將待收到後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