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赴港遭盤查 陸委會:必要時可聯繫港澳駐處

香港警察。資料照。路透社
香港警察。資料照。路透社


近日傳出多起國人到香港旅遊在香港街頭、地鐵遭港警盤查,要求出示證件及翻查隨身包包的案例,陸委會提醒國人留意當地法規,隨身攜帶證件,急難可聯繫駐港澳辦事處,行前並至「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讓出遊多一份安心與保障。

陸委會指出,依照港澳當地法令規定,警務人員在任何時地發現行為可疑人士時,可以防止、偵察或調查罪行的目的,截停並要求該人士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閱,如合理懷疑有犯罪之虞時,更可進行搜查,如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或配合搜查,即有可能構成違法。

為強化國人安全保障,陸委會官網已設置「陸港澳緊急服務資訊與旅遊警示專區」,提供「前往或過境港澳注意事項」相關資訊,提醒國人港澳法令對於入出境可以攜帶的物品項目的規範不同,切勿攜帶瓦斯噴霧器、電擊棒、伸縮警棍等違禁品。

同時,為因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港版國安法」之實施,赴港澳風險升高,陸委會持續觀察相關執法情形,於官網揭露相關案例資訊,提醒國人留意可能引發的人身安全風險及應注意之事項,審慎以對。

陸委會提醒國人留意港澳情勢及可能風險,在港澳應隨身攜帶護照、港簽等身分證件,及避免誤觸當地法規禁令,如遇急難事件,可聯繫陸委會駐港澳辦事處尋求協助;行前也可以至「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政府必要時可即時提供協處。

陸委會表示,港澳駐處設有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如果赴香港國人或台商、台灣鄉親在香港遭遇問題,可撥打當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赴澳門國人或台商、台灣鄉親在澳門遭遇問題,也可撥打當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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