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率先兩袋合一 107年禁售購物塑膠袋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今(15)日修正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台北市環保局同步公告台北市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兩袋合一」執行方式,將於明(10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成為全國第一個實施兩袋合一的城市。

「兩袋合一」是結合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與環保署限塑政策的創新環保措施。消費者只要付費一次,即可獲得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的雙重服務,同時減少一個塑膠袋使用量,省錢又環保。預估每年可減少2千萬個購物用塑膠袋,堆疊起來厚度相當於5.3座101大樓,長度約可繞行台灣8.8圈,重量相當於50頭大象、約470公噸。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兩袋合一公告實施後,自107年1月1日起,在台北市的量販店、超級市場及連鎖便利商店,業者將不可再販售各式購物用塑膠袋,店內只能販售「環保兩用袋」。消費者所買到的環保兩用袋,除了可以購物使用外,最終可做為台北市專用垃圾袋使用。

業者可選擇代售環保局製作的環保兩用袋外,也能依環保局規定規格,自行製作具有企業識別標誌的環保兩用袋,並黏貼環保局製作的防偽標籤後販售。環保局指出,兩袋合一後,業者不得擅自變更環保兩用袋規格及價格,除了超商、超市及量販店業者必須執行兩袋合一外,台北市其他限塑業者也可依公告規定向環保局申請執行兩袋合一,響應減塑救地球。

「減塑三部曲」包括鼓勵民眾優先自備環保袋;忘了帶則選用環保局與量販店合作推動的押金環保袋;若仍有購物塑膠袋需求,則可購買能當專用垃圾袋的環保兩用袋。台北市環保局預計在9月正式發表新的環保兩用袋外觀、規格,袋身均須通過國家檢驗,讓民眾安心使用,並於今(106)年底完成鋪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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