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說警察「你好臭」挨告判無罪 法院認證:事實描述

▲ 圖/資料照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債務問題,與他人發生口角糾紛,於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前大吼,被警員驅離後仍在門口叫囂,一度對郭姓男警員失控罵說:「你好臭喔」,最終被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案件交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陳男否認辱罵意圖,辯稱是因為「警員身上汗臭味真的很重」;法官檢視影片畫面,發現案發當時是個艷陽高照的大熱天,眾人又大聲嘶吼,情緒激動,因此滿身大汗,散發出刺鼻汗臭味均屬人之常情,認定陳男只是描述事實,非謾罵、輕蔑的言論,近日宣判無罪,可上訴。

全案發生於2023年7月11日,一名陳姓男子與他人因債務問題產生糾紛,在內湖分局文德派出所的值班台前大聲咆哮,遭警方驅離,但陳男不願作罷,在派出所和警方叫囂、咆哮、推擠,還對郭姓員警說「你好臭喔」等字句,甚至疑似辱罵三字經。

陳姓男子偵訊時表示,自己對於味道非常敏感,會說「你好臭」是因為警員身上的汗臭味很重,沒有意圖侮辱,「單純形容警察身上的汗味很重」,並澄清他完全沒有辱罵三字經。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勘驗警方提供的密錄器畫面,發現事件當下正是大熱天,艷陽高照;而烈日當下,陳男及多位警員在派出所前發生口角爭執,既是烈日炙烤,眾人又大聲撕吼、情緒激動,在場人員因此汗流浹背,滿身大汗,甚至散發出刺鼻的汗臭味,屬於常理。

法官表示,陳男對靠近他的郭姓警員說「你好臭」,充其量只代表陳男在公共場合,還有他人在場的情況下,描述郭員散發出不好聞的味道非常不禮貌,但只是事實描述,抒發自己的感受,不屬於抽象謾罵嘲弄或輕蔑該警員人格的言論,難以認定有公然侮辱罪嫌。

另外,針對陳男疑罵三字經一事,法官檢視密錄器影像,無確切錄到相關言詞,在場的其他警員也未聽聞,罪證不足,最終判陳姓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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