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登記

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無法處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不動產並將列冊管理十五年;為保障民眾權益,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每月自戶政機關接收最新除戶資料,在尚未進入列管程序前,各地政事務所會清查及主動通知繼承人辦理登記,去年至今年三月底地所主動通知一萬二千餘件,經通知後辦理繼承登記件數約八千六百餘件,申辦率近七成。

地政局陳淑美表示,繼承人如欲贈與給小孩、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設定抵押權或出售等,都會因未辦理繼承登記而寸步難行;繼承登記可由部分繼承人替全體繼承人申辦為公同共有,日後倘繼承人間達成協議,亦可另為遺產分割或變更為分別共有,此舉可避免因逾期六個月未登記而被處登記費罰鍰,也可避免被列為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列管十五年後被移送國產署標售。

地政局也說明,南市累計至去年底原列管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約十五萬筆、建物約五千六百棟,經過多元宣導後,辦畢繼承登記土地約三萬六千筆、建物約二千棟,申辦繼承登記比例約二成五,目前尚餘十一萬餘筆土地及三千五百餘棟建物尚未申辦繼承登記,請繼承人儘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