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圖書館統計逾期未還書 最久快滿32年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4日電)台南市立圖書館統計民眾借閱未還圖書,逾期超過100天達2萬7000多本,其中3本在1991年下半年借出,至今快滿32年,館方盼鼓勵宣導民眾準時還書,共同維護大眾權益。

台南市立圖書館統計,至今逾期未還最久的書為1991年10月借出的「裝飾英文數字美術字」,以及1991年12月借出的「國際貿易電腦化系統」及「品質管制」,都已快滿32年;逾期未還圖書分類以語文類居多,約佔25%,其次為兒童書約佔24%。

館方指出,館方會在借閱圖書到期前7天,以圖書館APP及電子郵件提醒民眾還書,逾期圖書還會以系統寄送逾期通知,若是有其他民眾預約的圖書,每週由館員電話催還,逾期1年以上將寄送紙本通知信。

台南市立圖書館館長楊馥菱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依現行規定,借書逾期不還罰責包括停權和逾期處理費,停權以逾期天數換算為停權天數,上限60天,折算逾期處理費1天為新台幣1元,最高60元,依館方人員過去經驗研判,長期未還的書大多是被弄丟了,借閱人不想付賠償書本費用,乾脆不理會。

楊馥菱表示,台南市共有45座圖書館,大部分熱門圖書都有一定藏書數量,可以流通使用,但若被長期借閱不還,仍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館方雖曾針對高單價圖書或借用物品,向借用者寄出存證信函等方式催還,但大多仍僅以道德勸說方式催還,就算逾期,罰責也不至於嚴苛,盼民眾一起維護大眾權益。(編輯:陳仁華)11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