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大生遭2學弟輪流性侵! 好心借宿半夜慘被「夾在中間硬上」
台南一名女大生A(化名)好心收留夜唱喝酒的2名學弟留宿,沒想到半夜慘遭兩人輪流性侵得逞,崩潰報警提告。台南高分院判決,2名學弟坦承犯行且與A達成和解,因此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A女和學弟甲、學弟乙是因為選修體育課而相識,某天她應邀參加了學弟們的唱歌聚會,結束後A女與學弟甲、學弟乙和另一名男同學繼續返回A的住處續攤,4人買了食物、酒邊吃邊玩,中途學弟甲詢問能不能借住一晚,A女想著反正可以睡沙發就答應了,學弟乙聽完也跟著表示想一起留下來睡一晚,A女則說,那你們一人睡沙發、一人睡地板,兩人都表示可以。
吃吃喝喝一段時間後,男同學表示要回家了,A女送客後也打算休息,回房間卻發現說好睡地上跟沙發的兩名學弟已經佔據了她的床且睡著了,A當時因為喝酒感到頭昏且無力,沒力氣處理這種情況,最後選擇夾在2人中間躺下睡覺。
半睡半醒之間,A女感覺有人在觸碰自己的私處,睜眼一看竟然是原本已經睡著的學弟甲對她伸出狼爪,她當下明確反抗表示不願意發生性關係,學弟甲也同意收手,過沒多久在A女因為酒意未退再度昏昏沉沉要睡過去之時,學弟甲又伸出狼爪,這次藉著體型優勢強行侵犯得逞,學弟乙不知何時已經醒過來,但並未制止同學的獸行,反而在一旁全程觀看,且在學弟甲逞慾後,也跟著壓上A女的身體,不顧對方反抗性侵得逞。
事後A女提告,2人都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一審時依照強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月有期徒刑,2人皆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時法官考量2人皆坦承犯行且分別以35萬元與被害人A達成和解,因此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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