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搞光電竊國土、謀私利 議員林燕祝揭弊端送檢調偵辦


台南列管非法棄置場竟然能申請種電,一千多場的太陽光電板下,又非法掩埋『汞汙泥』『六價鉻』等致癌物質,連水利署用地和馬路也被竊取和非法掩埋。市議員林燕祝19日針對上述弊端提出質詢,並全數移送檢調偵辦。

市議員林燕祝質詢指出,台南市列管的非法棄置場共162場,已移送強制執行的非法棄置案件有45場,移送執行金額高達51億9652萬1381元,但實際收繳金額只有 3115萬3991元,目前,有害事業廢棄物約4331公噸,處理費一噸 6萬,總計處理費約2億6千萬元,因為行為人脫產,政府求償無門,她建議列管的非法棄置場,一定要註記在地主的土地謄本上,並分階段處理這些土地。

林燕祝說,民眾檢舉其中一場管制的非法棄置場,居然能變更地目種電,整起案件從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說起,他109年1月到任,3月位於鹽水區義中段1206、1207、1208、1210地號土地,列管的廢棄物非法棄置場,聚陽公司的陳月珠就送件變更,兩人是何關係?110年7月2日市府開局務會議,全部同意變更,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設立太陽光電,環保局111年11月接獲檢舉,光電板下掩埋有毒的汙泥事業廢棄物,但經發局和農業局沒有處理,聚陽公司12月就跟台電併聯開始送電,只有光電沒有界線,真是有鬼?

林燕祝說,台南地面型太陽光電共一千多場,光電板下居然掩耳盜鈴,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北門區一期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遭檢舉,非法掩埋尚未開挖,位於學甲的光普和大福公司也遭檢舉,已開挖,不只光電板下疑似埋廢棄物,南13鄉道,水利用地也埋,水利署嘉南管理處鹽水工作站所轄用地南6,前里長假認養真竊取國土,挖了一百多車國土盜賣,回填廢棄物、棺材板。南2魚塭也埋填廢棄物,『假借綠化、偷樑換柱、暗運土方、圖謀私利』。

林燕祝說,環保局開挖學甲三慶里溪洲子寮段1142及1143號土地,在十多年前疑似被人掩埋廢棄物在田裡,檢舉多年都沒有下文,今年五月底終於進行開挖,疑似事業廢棄物帶回檢驗,驗出『汞汙泥』『六價鉻』等致癌物質。

林燕祝表示,從105年起至今,明祥馨二場填埋堆置21萬噸,目前尚未開挖,起訴書載明,明祥鑫公司違法堆埋爐碴數量為68萬噸,若只記明祥鑫自報從100年4月取得再利用檢核許可,到104年8月被查獲止,違法爐碴數量則為63萬噸,而明祥馨這段期間收受的爐碴總量為64萬噸,申報的爐碴再利用產品總生產量為70萬公噸,銷售總量為69萬5千萬噸,即使排除估算值之誤差,已足以顯示明祥鑫公司所謂的爐碴再利用產品達八九成,絕大多數均填埋堆置於大彎段農地及學甲工業區興業段各土地上,嚴重違法堆埋爐碴及不實申報資料,環保局應與地檢署、法院研討如何防止業者脫產,及有效追回代執行費用,中央與地方研議修法遏止非法掩埋行為。

黃偉哲市長表示,掩埋爐碴、事業廢棄物,有毒廢棄物更涉及刑法,只要違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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