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宣判 邱莉莉等10人均無罪
(記者王吟芳/綜合報導)喧騰一時的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涉及賄選案,台南地院歷經一年多審理,今天下午審結宣判,合議庭認定檢方起訴犯罪證據不足,判決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無罪。
收到一審無罪消息的邱莉莉下午在議會受訪時,一度哽咽到說不出話來,隨後她拭去眼角淚水,表示自己沈冤昭雪,「非常感謝司法還我清白!」她更要感謝一路走來非常支持、給她溫暖的親戚朋友及台南市議會每一位議員,尤其台南市議會民進黨團的信任,「我相信自己是清白的,這些指控都不是事實。」
台南地院刑一庭長莊政達宣判後說明無罪理由指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之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的謀議。
另關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因在2022年12月21日會面前,李鎮國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縱使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恐嚇事件,亦未改變態度,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以認定有對價關係。
至於妨害方一峰自由部分,因證人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方到法院作證時表示他聽聞林士傑的話後並未心生恐懼,因此無法認定是恐嚇言語,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綜合上述理由判決被告等人無罪。
本案南檢共起訴10人,分別是台南市議會民進黨籍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圓山國際總裁楊志強、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李鎮國;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台南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及李文俊表妹黃怡萍、李鎮國妻子高玫仙等。
檢方起訴指出,第四屆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期間,民進黨籍擬參選的邱莉莉、林志展涉嫌與民進前中執委郭再欽共謀,由郭再欽擔任操盤手,以利誘、恐嚇等方式讓當時的國民黨議員李文俊、李鎮國、張世賢等人跑票,最後李等3藍營議員果然跑票給邱莉莉,讓她以過半的36票當選議長。
檢方查出,林志展、郭再欽為使邱莉莉順利當選,自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前就經常與邱莉莉聯繫或聚會討論選情,並以邱當選議長為目標。檢方認定郭再欽與邱莉莉有賄選犯意聯絡的關鍵證據,就是郭跟邱的多筆通聯譯文,包括邱莉莉打給郭再欽時,郭提到「妳就保持這樣,不要參與進來,其他的事情我處理啦!」邱則回說:「我傢伙(台語,指財產)都賣掉了,要跟他(郭信良)拚了,我這次沒有把黑面(郭信良)弄倒,算我漏氣!」、「這當然要有金主,關鍵票大概就兩、三票而已,兩票左右在輸贏的,我們就一票一票來用。我覺得這局(副議長補選)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怎麼讓這局可以對我們的下局(議長選舉)加分。三年前(正副議長選舉)花三千萬,我看我們要花上億」等。
3人並商議,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之姿,配合將副議長位置當作籌碼,以實質上「邱莉莉、李文俊」的正副議長「民國配」搭配作為條件,與李文俊結盟。
此外,郭再欽也請圓山國際總裁楊志強幫忙處理一至二名議員,楊遊說國民黨籍議員方一峰,表示有人拜託方把議長選票投給自己,並說「會給錢」,但方尚未聽到金額就揮手拒絕,連聽都不想聽。之後方一峰擔心李文俊會被民進黨欺騙,還兩度提醒李文俊及其他國民黨議員,稱楊男曾對他行求賄選。
郭再欽另指示黃怡萍、林士傑去找方一峰當面施壓,由林向方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等語,致方一峰心生畏懼,連續幾天睡議會不敢回家。
而李文俊、黃麗招也被查出向李鎮國及李妻高玫仙利誘,表示可由郭再欽出面,讓李鎮國以八折低價購買皇龍建設或臺邦建設的房子;未來李鎮國若因議長票投邱莉莉遭國民黨開除黨籍,仍可以在郭再欽協助下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就算李鎮國落選也會支付他4年的議員薪資(包含每月月薪12萬、年終金額及車馬費補助)等。
發稿時間: 15:17
更新時間: 16:49 (增加判決理由及邱莉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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