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黃怡萍遭羈押禁見 還有3人遭聲押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件偵辦如火如荼,臺南地檢署今(7)日凌晨再聲押3人,包括議員李文俊、黃麗招以及失聯3天遭拘提到案的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另相關涉案人黃怡萍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之虞,遭法院羈押禁見。(陳婉玲報導)
臺南地檢署表示,涉嫌賄選、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消聲匿跡3日後,於6日上午近11點,在律師陪同下到地檢署投案,由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持拘票將其拘提到案。
當天下午,專案小組檢察官再度傳喚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及刑法第142條第1項妨害投票自由罪嫌,而且犯嫌重大,其中李文俊、黃麗招恐有滅證、勾串之虞,經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士傑則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同樣遭聲押禁見。
另,專案小組檢察官於1月5日傳訊相關涉案人黃怡萍後,認為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行賄罪嫌,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天凌晨裁定黃怡萍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