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宣判 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均無罪

台南市議長賄選案 ,台南地方法院今(29)天下午宣判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無罪。(圖:邱莉莉臉書)
台南市議長賄選案 ,台南地方法院今(29)天下午宣判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無罪。(圖:邱莉莉臉書)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提出大量涉案證據,去年3月2日宣布偵結,依行求、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及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人,但台南地方法院今(29)天下午宣判邱莉莉等10名被告均無罪。

對此,檢方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理由。民進黨台南市議會黨團則表示,尊重司法審判的結果,無罪判決代表這整起事件的落幕,也還給邱莉莉、林志展、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等議員及相關當事人一個公道。民進黨團更期許中央黨部可以適時解除邱莉莉、林志展停權的處分,讓兩人得以行使身為民進黨一分子的權利,與民進黨團繼續併肩為台南努力。

檢方起訴指出,林志展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為使邱莉莉當選第4屆台南市議會議長,從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之前就經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選情消息。3人擔心民進黨有議員跑票,決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邱莉莉、林志展聯繫黨內議員固票,邱莉莉還委由郭再欽與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的議員支持。

3人商議後決定對具選舉權的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等不法手段影響投票,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議員則以言詞恐嚇或續行行求賄賂逼迫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給邱莉莉,還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的身分將副議長位置作為籌碼與李文俊結盟。不過,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因與李文俊不具信賴關係,郭再欽便藉由黃麗招牽線與李文俊密會,協商由邱莉莉與李文俊搭配競選正副議長

李文俊也告知可掌握4、5名國民黨議員支持邱莉莉,加強彼此結盟理念。郭再欽等人又透過李文俊的友人黃怡萍與李鎮國的妻子高玫仙聯絡,對李鎮國遊說將議長票投給邱莉莉;郭再欽則向李鎮國保證,民進黨籍議員會把副議長票投李文俊,若李鎮國被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議員,也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就算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即所謂的「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等行賄手法。

郭再欽再聯絡楊志強要求幫忙處理1至2名議員後,楊志強邀請國民黨議員方一峰聚會,拜託將議長選舉票投給自己,還說會給錢;但方一峰拒絕,事後也曾向其他國民黨議員提及遭行求賄賂一事。郭再欽指示黃怡萍聯繫方一峰,由黃怡萍與林士傑搭乘廂型車到西港慶安宮旁赴約,方一峰上車後,林士傑要求在議長選舉時缺席或票投自己,但不可投郭信良,方一峰心生畏懼,當日起至正副議長投票日期間均住在議會。

台南地院審理時,10名被告全都喊冤否認涉案,反指檢調不實指控,要求法官判處無罪外,陣容龐大的被告辯護律師團更將此案導向單純換票的「政治事件」,還質疑總統大選前的藍白合也沒被認為有罪,強調司法不該介入政黨運作,並獲得合議庭採信,台南地院今天宣判,台南地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判決邱莉莉等10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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