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綠能園區環評初審「不應開發」市府:30天申覆繼續爭取
台南市政府為配合政府新能源政策,推動「台南綠能產業園區」,今天舉行第4次環評初審,委員們以淹水、森林生態等為由建議認定不應開發。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副局長蕭富仁強調市府會持續爭取環評大會委員支持,針對環委所提疑慮也都有擬訂相關對策, 3天內提出申訴,30天內提出申覆補充資料 。
台南綠能產業園區開發範圍為64.64公頃,基地多屬台糖土地、周邊為農業及工業使用,計畫範圍北為台86線快速道路、南為港尾溝溪疏洪道、西臨仁德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東臨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及甜心牧場。
全案遭質疑要大量砍伐多達1.萬棵樹,經發局也說,盤點所有樹木都會作區內保留、區內外移植,林地也已公告變更,原則上仍會以現址作為開發基地,再研擬進一步的環境衝擊減輕對策。
此外,針對環委提出園區基地為淹水潛勢區,蕭富仁說,市府這幾年已在周邊道路做排水工程改善,園區內滯洪池量體安全係數也遠高於出流管制係數,且已取得地方水利單位同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