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邱莉莉拍桌辱罵分局長 遭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邱莉莉辱罵台南市警二分局分局長朱信憲、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OO娘」等話語,遭判拘役30日。(圖:邱莉莉臉書)
邱莉莉辱罵台南市警二分局分局長朱信憲、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OO娘」等話語,遭判拘役30日。(圖:邱莉莉臉書)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去年底因為不滿遭他人在網路惡意攻訐,到台南市警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要提告,沒想到情緒失控,當場拍桌怒罵分局長朱信憲、時任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OO娘」還摔手機,被依「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邱莉莉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事後已經向員警誠摯道歉。

判決書指出,當時要爭取連任的台南市議員邱莉莉,去年12月7日晚間因為遭他人在網路上惡意攻訐,認為已經妨害她的名譽,於是到轄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要提告。邱莉莉現場打電話給市警局長方仰寧,方仰寧立刻聯繫第二分局長朱信憲和偵查隊長林逸新一同前往關心。

沒想到,邱莉莉見朱信憲、林逸新抵達中正派出所後,卻對兩人咆哮「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什麼?你保護罪人啦」、「OO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等話語。過程中,邱莉莉屢次拍桌及對茶几摔擲手機。邱莉莉涉妨害公務案件,經警方報請檢方指揮,檢方分他字案偵辦。邱莉莉委請律師具狀坦承犯行。

法官考量邱莉莉終能坦承犯行的犯罪後態度,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無前科素行等,認她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邱莉莉對此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也正視自己的錯誤,因此不會上訴,而且在事後已經向員警同仁一一誠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