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哥大合併案後超額頻譜 NCC:最重罰500萬

▲台灣大哥大合併案後仍超額使用頻譜,對此,NCC表示,若確認違法事實,最重開罰500萬元。(圖/資料照片)
▲台灣大哥大合併案後仍超額使用頻譜,對此,NCC表示,若確認違法事實,最重開罰500萬元。(圖/資料照片)

[NOWnews今日新聞] 電信業者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去(2023)年底正式合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台灣大哥大在合併案後,6/30前必須繳回900MHz頻段超額的10MHz頻寬,但截至7月份仍未繳回。對此,NCC今(3)日召開例行記者會時表示,台灣大哥大仍超額使用頻譜,若確認有違法事實,最重將開罰500萬元。

台灣大哥大在合併案後,1GHz以下頻段總頻譜超過10MHz,超額頻段已在6月30日到期。台灣大哥大在7/1回應表示,行政訴訟近期取得進展,但訴訟仍在進行中,無法透露細節。但強調按照國際慣例,拍賣後的頻譜如同土地為私人資產,如國家要向業者取回,應有價徵收,經營團隊也會持續透過行政救濟,努力為股東爭取最大權益,並回應台灣大哥大獨董對本議題的高度關注。

然而,NCC卻表示,在上週已經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履約申請,要求繳回超額頻譜或轉讓。若台灣大哥大到期未繳回,舊必須繳交30萬元怠金,7月後仍持有超頻頻譜並發射訊號,NCC將開罰50萬至500萬元罰鍰。

NCC表示,目前透過幾種方式確認是否在發射違法頻譜,包含電波偵測系統、派人至基地台量測,或是到台灣大哥大網管中心進行行政檢查,透過上述方式確認台灣大哥大仍持續超額使用頻寬。下週也會請台灣大哥大到會說明,但目前仍屬於行政訴訟階段,可能會先處以怠金處理,但實際無任何進展,打臉台灣大哥大「行政訴訟有進展」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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