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創業難 二代接班守成不易

旺報【文╱黃致傑(台籍大陸律師)】

股權的紛爭:金X公司是在台灣成立近40年的塑膠企業,早期是三兄弟首創,分產之後各自掌管一個獨立的關聯公司,在業務上互相支援,在權力上交叉持股,80年代台灣並未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故台商經常是透過投資香港的「紙上公司」轉投資至大陸地區,而金X公司至廣東惠州市投資設廠後,卻因不熟悉市場而連年虧損,至90年代末即歇廠停運,2010年企二代眼見原廠房的土地價值增值,遂前往經營,並取得了較好的成果,但此時,因為香港紙公司二位股東分別持有50%的股份,故而股東會亦無法過半召開,工廠的長遠經營遂陷入了困境。

市場的關係網:早期赴大陸投資的一代台商,除了比較容易在大陸市場賺得獲利外,也經常會「吃好到燒報」,將其下游廠商一起相揪赴大陸投資,因為在台灣彼此信任,故而經常會採取「暗股」大陸稱「隱名股東」的方式,共用利益,或是互相支援訂單、資金周轉等等;當一代台商交棒給「企二代」時,因為台灣經濟環境不同於大陸(較重視關係,即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企二代要溶融入當地的市場文化,雖非不能,卻也不易,尤其是對於一代台商之間慣例的交易模式和互動習慣,以及一代台商彼此心知肚明的「暗股」,若是沒有及早明確簽訂,若一代台商凋零後,企二代不願犧牲自已的利益,糾紛遂起。

人事的包袱:工廠已經設立了30餘年,自然會有不少的「老牌員工」,若是這些老牌員工自覺性的傳承經驗,台商們當然也樂於續聘以維持穩定,但是仍有為數不少的老牌員工,自恃資格老、經驗豐富,墨守成規,對於「企二代」的創新經營往往是抱持抵制的態度,更有甚者,揪團成群,聯合抗爭,凡事都要一代台商出面才肯「有條件」的服從工廠決定,或動輒以怠工、勞動法等方式衝撞企二代的正常經營管理。所以,聘任「法律顧問」為企業做勞動檢查即是釜底抽薪的方式,藉由平時的法律諮詢和勞動規畫,方可有效運用人力資源、避免勞資糾紛。

😎 企業二代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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