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規啟動 嚴防論文抄襲

去年爆出數名綠營政要的台大碩士論文抄襲案,重創校方名譽,為此台大近日在教務會議通過《國立台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以及《國立台灣大學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規定在3年內學位撤銷案達2件或以上,校方不僅成立訪視委員會訪查,也要求各系建立「專任教師可指導的學生人數」、「論文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機制,以嚴防抄襲。

在實際做法上,台大表示,2項辦法將規則明確化,例如系所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或是論文內容原創性等品質管控機制,相關作法在各系所級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報教務處備查,並告知所屬師生,盼以此在校內達成共識,並養成自律。

台大提到,為避免引起疑慮,假設系所內有學位論文,在3年內違反學術倫理,並經撤銷學位達2件或以上,學校得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訪視系所。結果將作為改進依據,並供校、院調整資源分配,或修正中長程校務計畫及決定單位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案的參考。

台大指出,2項辦法綜整學倫相關事件的校內現行法規,在不新增法規的狀況下,各系所如有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經審定撤銷學位者,校方得依《教師法》、《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國立台灣大學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啟動調查,以及檢討論文指導教授的指導責任,不會有疊床架屋的狀況。

台大也強調,2項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