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爆發權勢性騷 范雲:校方處理造成學生二度傷害 呼籲教育部開罰

民進黨立委范雲與多位學生代表、民間團體陪同性騷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控訴台大處理性平案件失當,導致學生二次受害。(圖片來源/陳冠儒攝影)

台大爆出多起學生遭舍監、教授性騷等多起違反性平案件,民進黨立法委員范雲今(21)日與學生代表、性平團體及台大教授陪同受害學生召開記者會,會中與會者共同撕毀上面標註控訴台大性平會沒專業、受教權沒保障、性平事件沒保密、受害學者沒保護的海報,抗議校方低標處理性平案,導致學生二度受害。

出席記者會學生以撕列舉台大缺失的海報,表達對台大應積極改進性平處理的抗議。(圖片來源/陳冠儒攝影)

范雲:兩個月內接獲50件性平陳情,有三分之一校園性平案件來自台大

范雲表示,辦公室自今年5月底自7月底,陸續接獲50件「#Me too」違反性平案件的陳情,其中在校園性平案件中,台大就佔了三分之一。

范雲批評,這些案件都是權勢性騷,臺大作為享有最多國家資源的高教龍頭,110學年度就獲得政府75億補助,對於性平案件居然以低標面對,非常不及格。

今日記者會中接露的性平案件中,最早有從2017年開始受害,另外也有多位學生遭同一位教授騷擾的情形。

受害人A:舍監潛入房間偷拍、摸臉、吹氣

今日現身記者會的受害A同學表示,自己去年遭宿舍舍監於夜間就寢時,潛入房間偷拍睡覺模樣,並有摸臉、耳邊吹氣、親吻、壓在身上、多次要求擁抱以免生氣等種種的行為,讓他非常不舒服,也在事發之後產生很嚴重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甚至只要講到相關的人事物,就會不自覺的全身發抖及嘔吐。該舍監曾經獲得多次台大優良服務人員,還是已婚,讓他一開始完全不敢反應。

受害A同學進一步表示,即便警察局針對舍監跟蹤騷擾的行為,已核發書面告誡,但校內性平調查、申復,卻都判定性騷擾不成立。甚至台大性平會主委陳文章校長,竟致電給原本不知情的指導教授,表示「事情鬧大對老師也不好」。受害者A控訴,校長這樣的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了性平法第22條的保密原則、洩漏我的個人隱私,根本是知法犯法。

受害A同學說,台大性平會因未通知宿舍保全、駐警隊、校安中心、住宿組等單位相關狀況,也未請加害人離開宿舍或停止相關職務,以致讓加害人再度出現在他房間門口要求見面。此外,校方今年6月還以發新聞稿方式,對外界表示舍監的行為是關心不是騷擾。受害人痛訴,台大完全扭曲事實。

受害人B、C:公衛學院教授以美式教育為名行肢體騷擾

在記者會上控訴台大的受害同學B、C,是遭同一位臺大公衛學院黃俊豪副教授性騷擾,B同學受害的時間是2017年,C同學則在2019年到2020年間。據了解,共有高達5位同學遭到該教授性騷擾。受害B同學表示,該教授常說:「美式教育下,擁抱是正常的行為。」並曾在同一次的會議上抱許多次,且伴隨下半身的蠕動。C同學則表示,他遭到該教授揉胸、揉臀、熊抱的騷擾,並逼問回答「愛不愛老師?」

二位同學都指出,原以為向學校提出申訴會得到正義,沒想到台大校方卻讓他們更失望。整起事件,校方對學生消極冷漠,對加害的教師卻是積極主動的保護。受害C同學指出,當性平案件調查結束後,終於完成了論文準備口試時,該教授卻稱擁有我論文的智慧財產權,並以此作為要脅。最後他取消了口試、放棄了論文、選擇了延畢,並重新寫了第二篇的碩士論文。

受害人D:去拿文件卻被壓在牆壁上,還上下其手

另外以錄影方式提出控訴的受害人D表示,2017年擔任他碩士論文共同指導教授的台大教授,不僅曾對他說出「台灣的處女特別多」、「在一門課中就跟兩三位不同的學生上床」等話語,更在一次拿文件的過程中,被壓在牆上,遭到上下其手的騷擾。

范雲批:違反性平法、欠缺性平專業、漠視性平價值

范雲批評,台大在處理性平案件上有三大缺失。第一,校方已可能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例如:陳校長若真有致電學生指導教授,告知新聞事件當事人即為同學,即違反性平法22條的保密規定;而沒有提供保護措施、給予學生必要協助,即違反性平法第24條。

范雲表示,第二項缺失是欠缺專業。檢視受害學生性平事件處理過程,發現環環都有疑點,包括:性平會調查不夠專業,無視與性、性別明顯有關事證,認定性騷擾不成立;無視明顯符合教育部情節重大案件的指標;教評會減輕教師懲處,師師相護、輕放狼師。甚至,調查與申復報吿有質疑、譴責被害人的陳述,對學生帶來二度傷害。

范雲舉例,A案件有多項明顯與性意味有關事證:宿舍輔導員對學生親臉頰、親嘴巴、趴在學生身上、雙手環抱學生;以及告訴學生:「你睡不著可以來陪我睡、躺在我旁邊」,當學生說:會做好總幹事該做的事,輔導員回:「那有包含輔導員按摩嗎?」等。甚至,當警察局判定跟蹤騷擾成立,但校園性騷擾仍不成立。

范雲說明,在B、C案件中,高達五位被害人性騷擾成立、受害時間前後至少五年,且具指導、權勢關係等,明顯符合教育部2017年函釋的情節重大基準。根據教育部說明,只要符合一項就達情節重大。臺大性平會報告,卻無視已符合二項以上指標,做出「未達情節重大」的認定,明顯曲解教育部函釋,侵害學生權益。不僅如此,當程序走到教評會,對加害教師的懲處從停聘三年又縮減至一年,標準一路下滑,令外界質疑,臺大校方師師相護、保護狼師。

立委范雲強調,第三項缺失,是漠視性平價值。范雲分析,受害學生連在宿舍都無法好好睡覺,還要面對校長打給指導教授帶來的壓力,心生恐懼、愧疚;而研究生被指導教授性騷擾,還得自己力爭,才能更換指導教授;還有研究生因行為人報復,不得不更換題目、重寫論文,導致延畢。而僅僅停聘一年的懲處,也讓還在校的學生,得面對停聘回來的老師,這是對更多學生受教權的侵害。

另外,范雲進一步說明,即便根據臺大內部準則,更換指導教授需經原指導教授同意,但性平事件涉及權勢議題,臺大應立即修正,建立性平事件成立後的例外規定,才能真正保障學生受教權。

記者會中,有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台大公衛學系副教授官晨怡、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紀孟均、十二位臺大學生自治組織幹部出席,共同聲援被害學生。台大學生會性別平等工作坊負責人楊宇澤也針對校方處理性平案件,應有具備性平、心理、創傷知能相關人員參與,且校長更應率領行政職員參與性平課程,提高性平意識。

最後,范雲呼籲,對於台大違法侵害受害學生權益,藐視性平專業,縱容性騷文化,甚至師師相護、縱容狼師的行為,教育部應立即開罰。

台大:秉持保護受害人、勿枉勿縱原則處理

對於立委范雲召開記者會中受害學生的指控,台大表示,對於性平事件一向秉持保護受害人、客觀公正、勿枉勿縱的原則處理。如當事人對性平案調查或處理結果不服,皆可依法提起救濟。

台大說明,B同學及C同學部分,本校教評會已對該教師做出停聘一年處分。若有類似狀況除依照「國立臺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辦理外,性平會將會請系所協助學生處理更換指導教授事宜。至於D同學部分,本案目前仍在調查中。

至於校長是否對個案資料洩密,台大表示,校長是因學生打電話到學校各級單位表達負面情緒,校長請導師多關懷學生身心狀況,並未洩漏個案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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