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主張彰銀改選無效 財政部回應了

台新金主張彰化銀行董事改選無效,今天提告要求撤銷,財政部提出5點說明,同時,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強調,選舉過程以及結果一切都是合法的。

彰銀經營權之爭,兩大股東持續糾結,台新金主張6月16日股東常會選舉案的決議方法有諸多違反法令之處,今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董事選舉結果。

蘇建榮強調,彰銀第25屆董事改選選舉過程以及結果一切都是合法,且財政部部長許虞哲先前已表達彰銀案和解要有和解的條件,不能說完全按台新金的意思才叫做和解。

財政部表示,彰銀106年6月16日的股東會是在公開、公平、公正情況下依法辦理,台新金控相關人員均在場,股東會程序並無違法之處,本案將由彰銀於接獲台新金控起訴書後委請律師應訴。

其次,關於「和解」問題,財政部回應,台新金控從未要求與財政部協商,財政部協商大門一直敞開,不過,雙方協商須兼顧全民利益、股東及彰銀員工的最大利益下進行。

財政部表示,彰銀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是因元大證券中止股務代理契約,彰銀為使股務作業能順利推動,因此,建議由兆豐證券擔任彰銀股務代理機構,提報董事會討論。更換股務代理機構屬私法契約行為,財政部予以尊重。

至於相關公股對彰銀的持股都是基於其專業判斷所為的財務性投資,財政部原則尊重各事業自行衡酌依相關規定辦理,並無鉅資加碼情事。

第四、台新金控所稱股東會選舉計票,涉及將有違法令而不具表決權的選舉票計為有效票一事,財政部表示,股東會選舉開票過程公開進行,且雙方均有監票人參與,且雙方委託書徵求數目及電子計票均經集保公司查驗,彰銀股東會選舉絕無違法計算有效票的情況。

最後,財政部強調,彰銀106年董事選舉業依法完成並合法登記,財政部鄭重呼籲台新金控尊重股東會依法選舉結果,勿濫用司法資源,以維護彰銀全體股東權益。